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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安全驾驶,理赔安心

温州网 2023-05-26 14:56:11

  【案例简介】

  L先生于2015年购买两全保险,今年年初驾驶二轮摩托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身故。保单受益人提交理赔资料至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其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分析事故原因:驾驶无牌证两轮普通摩托车悬挂挡风被且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车速过快。经保险公司核赔后因驾驶无证套牌机动车出险,属于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不符合理赔条件,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近年来,人们为了出行便利,二轮摩托车或电瓶车成为人们出行的首选,但涉及二轮摩托车或电瓶车道路交通事故也大大增加,尤其是因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逆行等行为,引发了事故损害后果增大,甚至发生人员重大伤亡交通事故。本案中的被保险人在骑行过程中未按交规佩戴安全帽,导致事故发生时失去最后一道安全保障,加重了事故的伤亡。

  所谓责任免除条款,是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人不负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范围的条款。本案中被保险人驾驶无牌证车辆,就是属于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款的其中一种。

  【消费风险提示】

  1.“牢牢戴好”安全头盔

  在驾乘二轮摩托车或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车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2.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时,对保险术语有疑义的及时咨询专业人士,销售人员在投保时特别提示消费者应当认真阅读的事项,以及允许提出疑义和修改要求的合理期间,以便于消费者对是否购买作出正确的选择。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财经频道 编辑:温正祥责任编辑:董晶亮监制:张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