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解读《纪要》三大亮点 |
| 温州财经网
2014-08-07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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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 编辑:俞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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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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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制止打击利用网络进行违法活动
《纪要》明确指出保障网络经济就是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对有利于温州实体经济发展的要坚决支持鼓励,对网络经济中的创新因素要宽容对待、审慎处理,对利用网络规避法律、实施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打击。尤其要加大对网络侵权和虚假商业宣传、破坏电子交易规则等网络失信行为的制裁力度;加强对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创新的研判和风险评估,打击借用网络P2P借贷等形式,非法集资、洗钱、诈骗等新类型案件,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机制。同时,《纪要》强调定期发布涉中小微企业网络经济的典型案例,尽可能降低中小微企业在网络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风险。
●沿用避风港规则认定第三方平台责任
对于认定第三方平台在网络交易中的责任,《纪要》沿用了原先适用于著作权领域的“避风港规则”。也就是说,由于网络中介服务商没有能力进行事先内容审查,一般事先对侵权信息的存在不知情,在其能够证明自己并无恶意,并且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或者内容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侵权事实显而易见,仍不移除链接,即可认定侵权。
●网站托管模式是保全方式的全新尝试
《纪要》还结合温州实际情况出台一系列措施,其中网站(网店)托管模式是对网络经济案件保全方式的全新尝试。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章禾舟举了个例子,比如某网店是淘宝皇冠店铺,在发生经济纠纷后,法院如对网店进行保全,停止营业对网店价值贬损很大,原先评估价较高的网店在几个月后可能沦入无人接手的境地;而如今《纪要》创新性提出对网店进行保全时,可以尝试有条件使用网店托管模式维持继续经营,只对涉诉的部分商品或服务停止经营和更新,这样可以大幅止损和保障网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有网店店主花钱买好评的现象,法官表示要视具体案件情况,再确定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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