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有“福利”了 |
| 温州财经网
2014-04-2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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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温州网—温州商报 编辑:李茜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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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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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申报主体做出重大调整,不再对单个企业进行补助,改为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环境(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平台及小企业集聚基地)提供支持。如果你是三类主体之一,就抓紧于5月10日前向温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咨询登记。
据了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国际合作等。今年,该专项资金不仅对申报主体做出调整,还将支持方式变为“无偿资助和业务奖励”,扶持金额也大幅提升。
对申请该专项资金的东部地区服务机构来说,必须符合在2012年1月1日以前设立和经营、资产不低于500万元(包括专利及软件等无形资产)、2013年末从业人数不低于10人、2013年服务的客户70%以上是中小企业且数量达50家以上、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或业务奖励项目服务成本不低于200万元等基本条件,申请的类型有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最高额度可达500万元。
此外,小企业集聚基地或为小微企业提供租金减免服务的机构,也可申请相应补助或奖励。信息服务、培训服务类的服务机构在申请该专项基金时,还有一定的“附加条件”。担保机构的申报条件和补助、奖励方式与其他机构不同。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该专项资金补助和奖励力度较大的一次,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千万不要错过机会。此次报名的截止时间为5月10日,有意向的服务机构可向温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热线:96871)或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处(热线:88968039)咨询登记。(记者邵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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