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6省市启动试点
“春节后,将印发改革试点方案,首批试点将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5个省份1个市启动,并根据试点的情况推向全国。”刘峰透露,试点正式启动预计在今年5月份,启动之时旧的条款费率即停止执行,直接切换为新的条款费率。
至于首批选择在这5个省份1个市启动试点的原因,刘峰表示,一方面试点地区要具有代表性,因为不同地区的经营情况会完全不同,比如东部地区赔付率高而西部正好相反,试点要考虑新方案是不是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都能够适应;另一方面,则是要选择在车险市场比较稳定的地区进行试点,这是由于如果当地行业基础太差,经营规范程度不够,可能会影响试点的推行。
在正式改革启动之前,保监会已在北京、深圳、厦门等地区进行了无赔优系数的浮动试点,并取得了积极效果。这次改革的,也是学习借鉴了前期这3个地区的试点经验。
那么,新的改革会不会带来如上次费改时出现的乱象,比如由公司定价引发的行业恶性竞争及市场秩序混乱?庹国柱认为,鉴于保险行业市场成熟度的提高,保险公司经营意识的显著上升、自我约束能力的增强及内部管控的加强,新的改革不会引发普遍的价格战。
“如今的监管手段和能力也比10多年前有了明显提升。比如,当年没有实施偿付能力监管,而现在这种刚性的约束非常强,监管层能及时通过资本来约束保险公司的前端经营行为。”庹国柱表示。
促进财险行业转型升级
“改革后的车险条款费率将更加科学合理,更符合国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市场化的方向也是商业车险发展的必然趋势。
“建立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公司创新型条款为辅的条款管理制度”成为此次改革的最大看点。而此处的“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并非是指由监管层“说了算”。
对国际经验的比较研究可以发现,目前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即便是市场化程度非常高的国家和地区,车险市场都是以示范条款为主。“车险属于大众化的产品,过于个性化也不利于行业大数据的积累和测算。所以,我们设计方案时也是选择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刘峰表示,不过,也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个性化的产品。
鼓励创新并不意味着完全由保险公司“说了算”。据介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成立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专家评估委员会,通过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创新型条款评估机制,让消费者面对保险创新有所取舍。
“考虑到车险在财险中高达70%的占比,车险的市场化改革将促进财险行业的转型升级。”王国军表示,当然也有可能出现“马太效应”,因为小公司在精算能力和营销渠道等方面并不占优势,“小的公司在创新时,可能会面临数据经验及市场接受程度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