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启动 首批试点山东等5省1市 |
| 温州财经网
2015-02-04 11:20
|
|
| 稿源:经济日报
作者:
江帆 编辑:温州财经网 |
|
 |
|
关键词:商业 费率 改革
|
|

新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是相对于2003年1月启动的中国商业车险首次改革而言的。这次以建立健全市场化条款费率机制作为改革核心目标的商业车险费改,将给市场带来哪些变化?是否会带来财险行业市场格局的重新洗牌?车险市场价格是升还是降?
“新车险改革不是一个简单的市场问题,而是一个关系上亿消费者的民生问题。”2月3日,在中国保监会召开的《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以此为开场白。
市场价格将保持平稳
“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个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让商业车险费率水平与风险更加匹配。”刘峰表示,改革前后的费率水平先维持总体不变,也就是说对风险高的客户可能会适当上浮费率,而对大部分风险程度较低的客户来说,费率将会降低,以便让消费者得到实惠。
保持价格总体平稳既是车险费改方案厘定的一个基本原则,又是为了避免改革对市场造成“地震式”影响,确保改革平稳过渡。据了解,长期以来,车险在财产险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比如2014年,车险在财产险市场中的占比就超过70%。与此同时,保险公司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一部分保险公司还没有做好商业车险改革的准备。因此,保监会的态度是,新车险改革要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力度和重点,处理好改革和发展的关系。
目前,新车险改革的具体方案包括,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型条款为补充,建立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商业车险条款体系;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市场化为导向,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以动态监管为重点,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加强和改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管。
“改革一方面加大了简政放权力度,把商业车险产品的制定权交给行业,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消费者,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释放了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了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向《经济日报》记者表示,“另一方面,强化了消费者利益保护,让众多低风险车主得到更多费率优惠,同时也丰富了商业车险产品的市场供给,扩大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