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销售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险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对本公司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各人身保险公司在签发保单后24小时以内,通过系统向投保人发送手机短信,告知消费者包括保单基本信息和犹豫期权利在内的重要事项……8月1日,《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不仅对北京地区人身险销售具有规范意义,在人身险投诉居高不下的现状下,对全国人身险经营销售行为规范也提供了一份可供参考的样本。
提高素质
旨在降低投诉率
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接收的13420个有效投诉事项中,消费者投诉事项涉及人身险的共有8275个。其中,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5710个。人身险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中,退保纠纷2731个,占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47.83%,主要表现在大多数人身险产品保险期限较长,一旦中途退保,按照现金价值计算,将产生一定的退保损失,部分消费者对此无法接受。承保纠纷1415个,占比24.78%,主要表现在销售人员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包括退保损失、分红险产品收益不确定等。
从数据不难看出,人身险投诉率高低主要取决于一线销售大军,在面对消费者时,是否能够将退保损失、产品收益如实告知,不用“忽悠”的方式销售产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才是人身险公司经营的重点,也是监管机构规范的关键。
“从投诉反映情况看,违法违规方式由原口头承诺高收益、混淆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等,向以承诺提供相关银行服务诱导投保等趋势转变。”一位地方保监局相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举例:“如承诺购买保险后可为投保人办理高额度信用卡,承诺可满足投保人银行融资需求等。投诉人往往在其银行服务无法得到满足时,投诉保险销售人员诱导购买保险或未履行说明义务。”
因此,此次《办法》规定,销售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险,在学历方面,要求销售从业人员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且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确保销售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学识,负责任地向消费者提示风险点。
废旧立新
提高监管有效性
记者注意到,与以往的规定相比,北京的“这款”《办法》更为与时俱进,结合目前人身险的发展趋势,对于当前销售中出现的新问题给予了回应,并提出了新的要求。
比如,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部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进行保险产品的宣传、销售,针对这一问题,《办法》明确了人身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对本公司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其宣传、销售保险产品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同时,各公司还要设专人管理,定期登录互联网搜索、检查营销员宣传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内容,并进行清理规范。
当然,有新增就有废止,为了提高监管制度的有效性,《办法》删除了原有文件中不符合人身险业当前发展形势或与现行监管规定不协调的内容,主要涉及不适应目前需要的重复性和过程性规定和不符合现行规范的冲突性规定。
据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保监局此前曾下发《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对新单回访作出具体规定,《办法》根据中国保监会现行制度对以上文件进行了梳理,删除了重复性规定。此外,在过去的特定阶段,为规范人身险市场秩序、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在产品说明会、互联网销售等领域曾要求保险公司定期进行问题反馈和材料报送,对于此类过程性的规定,在《办法》制定中都予以删除。
另外,新单回访方面,北京保监局在2007年下发的《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中对电话销售的保单作了回访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这与中国保监会和北京保监局后续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人身险保单进行100%回访”的要求不一致。此类冲突性规定,《办法》制定中都予以删除。
梳理制度
确保监管稳定性
作为北京地区第一个针对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的系统性文件,《办法》解决了原有监管制度单行文件多、系统文件少的问题。据记者了解,2006年以来北京保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0项监管制度,单行文件多、系统文件少,使北京地区人身保险销售规范琐碎、缺乏稳定性,既不便于险企执行,也不便于监管机构监管。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提高保险监管制度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北京保监局在梳理北京地区现行人身保险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北京人身保险市场实际,制定了本《办法》。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将成为规范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的重要文件之一,北京保监局关于规范人身险业务经营行为的新要求也将以修订该文件的方式提出,一般情况下,不再发布单行规范性文件,以保证文件的稳定性。
近年来,北京保监局充分发挥监管、行业和社会公众三方力量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银邮代理渠道的误导行为明显减少,电销禁拨平台建立后电销扰民月均投诉降幅超80%等。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治理销售误导的措施不会减少,力度还会加大。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北京保监局将提高销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推进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资质分级管理工作。通过提高销售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管控增量;通过销售资质分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改善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