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翻车保险索赔遭拒 一审判赔34万元被二审判改判 |
| 温州财经网
2014-04-30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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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江南时报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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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索赔 保险公司 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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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警就擅自撤离事故现场,不赔!
汽车出险需48小时内报案是惯例。近日,发生在南京绿博园的奥迪翻车事故案二审改判,南京中院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支持保险公司拒赔。这起奥迪车祸案,事故车主是在过了12个小时左右才报案的,导致二审改判,引起社会关注。
案情
车祸12小时后才报警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2012年5月20日凌晨,南京绿博园附近发生一起车祸。80后女孩李凯(化名)快速驾驶一辆奥迪TT轿车时,撞上了路边的一块大石头,导致车辆失控并翻车。事发后,惊魂未定的她从车子侧门里爬了出来,并给父母和最好的朋友王晓(化名)各打了电话。数分钟后,父母赶到现场将她送去医院救治,而朋友王晓则受她之托留下处理现场。
李凯走后,王晓联系了一家自己熟悉的汽车修理厂,将损毁严重的车拖去修理。在此过程中,没有人报警,也没有人跟保险公司联系。直到当天中午12点多,距离事发12小时后,情绪已恢复稳定的李凯才想起来要报警,并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
交警部门现场调查后认为,李凯是事后报案,报案时现场已被破坏,故无法证明保险事故的责任认定。而更让李凯始料未及的是,在随后的车辆保险理赔中,由于自己未及时报警,居然给此案带来了更多后遗症。
虽然保险公司确认车辆损失金额为34.4万元,但却拒绝理赔,理由是车主李凯事发12小时后才通知保险公司,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根据合同相关约定,保险公司可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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