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谐医患关系是重点
《当代金融家》:说到新医改,不能不提的就是近年来医疗纠纷增多、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您认为这主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吴焰:这主要是因为随着国家新医改不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相关配套制度却尚未成熟定型,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相互交织,才导致医疗纠纷增多、医患关系日趋紧张。目前,中国每年发生医疗纠纷逾百万起,很多纠纷难以有效解决,有些甚至演化成“医闹”的群体性事件以及针对无辜医务人员人身伤害的暴力事件,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当代金融家》:那么,您认为应该如何解决?
吴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要坚持系统治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创建和谐医患关系,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保险机制这一市场化的社会管理工具,通过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构建医患矛盾调处的长效机制,创新解决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的市场化手段。这对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创建和谐医患关系对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具有重要意义
从这个角度,我认为应全面引入保险机制,建立全行业的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构筑完善的医疗风险保障机制。其中,应特别关注以下问题的解决:
首先,应着眼于完善法治与规范管理的目标,逐步建立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将医疗责任强制保险纳入医生执业准入标准,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执业行为监管。同时,以公立医院统保为突破口,循序渐进推动医疗责任保险由自愿投保、行政推动到立法强制的过渡。
其次,应着眼于保障医患双方的公平权益,建立医疗过失赔偿的强制报告制度,增强医疗责任保险实施的可操作性。在此方面,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医疗责任强制保险的发展经验,制定完善医疗事故的鉴定与赔偿标准。其在建立医疗过失赔偿强制报告制度的过程中,还应研究制定医疗责任事故鉴定与赔偿的标准,建立合理认定医疗事故、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的规范化程序,为保险公司的赔付提供依据,确保医患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再次,应着眼于维护制度的可持续性,建立多元化的医疗责任强制保险筹资机制。政府每年对医疗机构财政拨款预算中,单列医疗机构投保责任保险的专项经费预算,形成政府、医院、医生共同分担筹资的模式。同时,加大各级财政对困难地区和一二级医院、社区医院、乡镇医院、乡村医生的支持力度,减轻基层医疗机构参保负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本文原标题为《探索大病保险顶层设计之路--对话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