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中央:农村金融体制应重构重组 |
温州财经网
2014-03-10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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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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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盟中央 农村金融 金融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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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日前提交提案建议,应对农村金融体制进行战略性重构、重组与重建,在国家与省一级建立国家及地方农村金融协调委员会。
首先,国有商业性金融(中国农业银行),其原有的国家银行、全国性商业性银行的定位“不变”,但要突出与增加新的定位,即以服务于“三农”为己任,以农为其特色,服务重心由城市转向农村,“以城养农”,以农为本;为此须加大资本资金实力,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如适度减税免税等。
其次,国有政策性金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做到“真、强、大”三字。真,即办成名副其实的农业政策性银行,而不是目前的“粮食收购站”;强,即资本强、资金实力强、政策力度强、功能作用强、人员素质强、业务技术强、服务意识与能力强;大,即资本资金实力强大,全国性服务网络大。
第三,扩建与新建农村商业性非银行金融与政策性非银行金融,将国有与非国有商业性保险——财产与人寿保险,特别是农业险,将网络真正扩张到地、县与乡,新建农村医疗保险、社会保障保险等政策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性保险与政策性保险都应大力发展农业险,国家可考虑建立农业保险基金。
最后,重构、重组、重建农村地方性合作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要明晰产权关系,放弃过多行政干预,恢复其真正合作制、非国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定位;业务性质定位于商业性与政策性二者兼而有之,二者分账户经营,优惠政策力度不同,要多方支持、严格监管、提高素质、提高竞争力,成为农村金融体制的坚实基础。民盟中央还建议,在国家与省一级建立国家及地方农村金融协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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