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保险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将得以充分发挥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2015中国风险管理峰会”于7月30日在京成功举办。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保监会前副主席李克穆,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全国减灾委副主任闪淳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朱进元、北京师范大学常务副校长史培军、中国保监会中介监管部副主任赵巍、海南保监局局长王小平以及业内外300余名代表参会,共同就保险业如何提升自身价值,更好地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服务进行了充分认真地研讨。
基于保险业要努力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定位,本次峰会将主题确定为“‘新常态’下保险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
在本次峰会开幕式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保监会前副主席李克穆指出,要充分认识到保险业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保险业可以提升国家治理的协同性,有效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三方合力。要充分认识到保险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险业应努力成为风险管理服务专家,应努力成为创新引领者,应努力成为让保险消费者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他还谈到应当进一步强化保险参与国家治理的作用。不断提升保险业自身应对社会风险管理需求的能力,社会也应该为保险在风险管理中发挥作用创造好的条件和氛围。提升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保险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的社会氛围。设计并建立必要的社会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从财政引导,制度政策保障上给予保险业良好的发展土壤。保险业应当不断提升参与国家治理的能力与水平,加大实践和探索的力度,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国家治理创新中有更大作为。
国务院应急管理小组组长、国家减灾委副主任闪淳昌谈到:保险业应该坚持底线思维,在应对巨灾和大的社会风险中发挥市场作用,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保险业最显著的作用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和保障社会稳定运行,借此机会,他也向各方提出八点建议:一是将保险纳入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其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打造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二是逐步使政府从“当事人”的身份,退居“管理协调人”的身份,更多地利用保险等市场手段,特别是善后处理的资金保障方面,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利用保险的“正外部性”特征,强化风险事前的干预和管理,将部分行政管理成本“外化”给保险行业;四是利用保险费率的风险发现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特别是媒体的监督机制,促进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强化安全意识,加强风险管理;五是在公共安全领域逐步导入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为保险作用的发挥奠定制度基础;六是将保险纳入相关行业的管理,作为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七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八是对具有公共安全性质的保险给予政策支持,特别是税收优惠。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朱进元会长指出,风险管理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高度关注的重大课题,风险管理应当是保险业的核心职能、核心技术、核心优势,更是生存的依据。保险机构不仅要把精力放在前期的保险策划、安排和风险损失的索赔方面,还要把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把减轻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这应当成为保险行业的作业趋势和神圣职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峰会的召开,希望借助峰会的平台,可以让更多的官、产、学、研界人士为保险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本次峰会上,来自政府、院校、研究机构、保险企业的领导和嘉宾以不同角度和鲜明的观点进行了精彩演讲,与现场的每位嘉宾就“‘新常态’下保险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在圆桌讨论环节,“巨灾风险管理——巨灾风险管理机制与巨灾保险”和“城市风险管理——城镇化进程中保险业的机遇与挑战”两项主题论坛引起了现场嘉宾的热烈响应。发言嘉宾与现场嘉宾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保险可以成为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风险管理与创新、保险业如何成为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抓手等热点问题展开热烈的互动和深入的探讨。
通过本次峰会,与会各位领导与在场嘉宾一致认为,保险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其本质内涵决定了保险业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可以大有作为,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2015中国风险管理峰会的成功举办为推进风险管理的发展,深化风险系统的改革,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提供了一个高水平的交流平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要将其打造为保险行业服务国家治理的品牌高端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