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沃尔玛将“鲜食14天无理由退货” |
| 温州财经网
2015-04-22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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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温州网—温州商报 编辑:陈肖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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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退货 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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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黄婉文)消费者在超市购买蔬菜、水果、肉制品等鲜食后,若不满意,可凭购物小票或称重标签在14天内无理由退货。昨天,记者从沃尔玛总部获悉,已在广州、福建、北京等地推行的“鲜食商品14天无理由退货”新举措,将于五六月份在温州门店实行。届时,对生鲜商品不满意的温州消费者也可对超市来一回“任性”退货。
沃尔玛区域公关总监李呈舫透露,“鲜食商品14天无理由退货”这一创新服务在温州门店的具体推行时刻表目前没有最终敲定,不过,这项服务肯定会在上半年与大家见面。
生鲜商品是各家超市竞争的最大卖点,此次沃尔玛挑战“生鲜商品无理由退货”,引起超市行业的热议。据了解,目前大多数超市对生鲜食品的退货都采取拒绝或灵活操作的态度。
世纪联华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一律不退换货,它涉及食品安全问题,退换货的过程中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很难溯源。”人本超市相关负责人吴珍燕告知,该超市大部分商品都可无理由退换货。不过,对于鲜食商品的退换货还是采取灵活操作的方式,比如苹果、香蕉等水果,若外观没损伤,一般都可退换货。至于海鲜,若消费者购买时对虾是活的,来退货时对虾是死的,这样就不能退货。“而且消费者退货时,一定要拿实物来退换货。”
对于沃尔玛的做法,温州大多数超市表示,若推行,超市的损耗将非常大。他们认为这不过是个噱头,实行一段时间可行,长期推行则很难。部分超市认为,“生鲜能退货”对顾客来说是好事,还能促进超市做好商品品控,不过,他们担忧无理由退货会引来恶意退货,导致退货成本比较高。对于外界的非议和担忧,李呈舫称:“沃尔玛在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国家都推行了此政策,并没出现高损耗的情况,我们在中国推出此项服务也是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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