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查处8名一线执法者受贿400多万 |
| 温州财经网
2015-03-2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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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温州网—温州日报 编辑:陈肖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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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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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判决,原乐清市住建局柳市分局副局长、柳市镇综合执法中队原指导员周杰宝跌下人生的“塔尖”,面临13年有期徒刑。昨天,记者从乐清市纪委获悉,该市近日重拳查处一起规划建设监察领域“塌方式”腐败窝案,“挖出”周杰宝等8名执法者,涉案金额422万元。
这8名一线执法人员平均年龄36岁,包括乐清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名、柳市镇综合执法中队工作人员6名。他们利用手中职权,帮助违章户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大肆收受贿赂,其中周杰宝个人受贿金额最高的达211万元,8人平均受贿金额50余万元,其金额之巨、问题性质之恶劣,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和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除了直接送现金外,购物券、油卡、香烟卡、洗浴中心消费卡等也是行贿者经常使用的行贿物品。为了让受贿者安心,行贿人员会为受贿者“量身定做”,双方“默契”地进行“炒房”包赚、玉石“雅贿”、“暗渡陈仓”等花样百出的贪腐行为。比如行贿人郑某某在得知周杰宝喜欢把玩玉石后,便找到周杰宝从事玉石生意的亲戚倪某说情,并从倪某处购买了一块价值5.5万元的玉石赠予周杰宝,对此等“雅贿”,周杰宝欣然予以收受。
又一次,当行贿人杨某某欲送周杰宝5万元好处费时,周杰宝予以拒绝,但转而又暗示杨某某,自己司机陈某的母亲身体不好,要杨某某给陈某送礼。杨某某领会周杰宝的意图后,便以给陈某母亲购买营养品为由将原先的5万元现金转送陈某,通过陈某之手,周杰宝便“笑纳”了这笔好处费。
正当腐败者忘形地收受贿赂时,“警报器”已经四面拉响。去年以来,乐清市纪委会同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重拳出击,查处这起“塌方式”腐败窝案。截至目前,已有6人被刑事判决。其中,原乐清市住建局柳市分局副局长、柳市镇综合执法中队原指导员周杰宝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市住建局规划监察大队北白象中队原中队长周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柳市镇综合执法中队原副队长徐奔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3名工作人员刘胜乐、虞晓戈、李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有期徒刑10年和有期徒刑8年。其余2人也已进入审判或审查起诉阶段。
乐清市纪委表示,将继续保持对腐败分子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此次公布案件,就是希望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守住廉洁从政底线、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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