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纳包养男小三 240万公款打“水漂” |
| 温州财经网
2015-02-1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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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温州网 编辑:李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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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包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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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包养90后“男小三”,永嘉瓯北某大型超市的一名80后女出纳杜某,竟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公款240余万元。2月12日,永嘉县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杜某提起公诉。
2006年5月份开始,杜某被聘为永嘉瓯北某大型超市的收银员,2012年3月份开始担任收银处长,负责将公司所有收银员收入、报表汇总上交。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间,杜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营业款人民币242.1514万元。这些钱,多数被杜某用于和情人陈某的娱乐、消费、投资经营。
据了解,2010年刚来超市工作的陈某帅气的长相吸引了杜某的注意。两人在三个月之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当时杜某已婚并育有一子。为了留住陈某的心,杜某出手十分阔绰,甚至出资让陈某开店。到案发时,陈某累计从杜某处获得130余万元“恋爱费”。同时杜某也不想让丈夫生疑,给丈夫110余万元改善住房条件和家庭开支。
直到案发,杜某的丈夫王某一气之下和杜某离婚,并将家中的房产和车子全数抵押给妻子职务侵占的超市。目前,杜某与其家属、陈某退还给该超市现金、房子、车子、黄金、手机等财物合计110余万元。 (刘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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