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管理办法对存量委托贷款采取不溯往原则,存量业务的收入基本不会受到影响。而从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看,在占总收入20%的中间业务收入中由委托贷款产生的收入占比相对较低。
截至2014年末,委托贷款增加2.51万亿元,在社会融资总额中占比由2012年的8%提高到15%,短期内增幅很大。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委托贷款管理上的问题开始逐步显现。
银监会近期下发的《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被市场解读为监管部门防止资金过度流入股市的措施。实际情况是这样吗?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股市大幅上涨和资金大规模流入股市主要发生在近几个月,而委托贷款的较快增长始于2012年,两者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关联关系。再者,征求意见稿推出之前一定会有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通常需要半年以上的酝酿。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出台主要是针对委托贷款业务的现状和问题,从规范业务出发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与限制资金流入股市没有直接关系。
连平指出,不能否认,通过委托贷款的渠道获得资金,并以各种形式进入资本市场是近期股市获得增量资金的可能渠道之一。由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委托贷款资金不得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股本权益等投资,办法正式实施后,通过这一渠道不规范地进入股市的资金会趋于减少,但影响程度应该有限。
那么管理办法出台对于资金进入实体经济,而不是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是否有所帮助呢?连平认为,虽然资金未进入实体经济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但大部分社会融资还是进入了实体经济。造成金融数据和实体经济背离主要是由融资对实体经济的传导存在滞后、流动性在行业之间的结构性差异造成。
连平认为,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会有促进作用。近年来在委托贷款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部分资金进入房地产、融资平台等受限制行业,而近期不能完全排除存在部分委托贷款资金进入股市的可能性。随着委托贷款业务的规范发展,未来这些现象将逐渐减少,资金的筹集和运用将更为合理。作为社会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委托贷款将对实体经济发挥更大的支持作用。
精彩对话
中国证券报: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主要的管理精神又是什么?
连平:截至2014年末,委托贷款增加2.51万亿元,在社会融资总额中的占比由2012年的8%提高到15%,短期内增幅很大。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委托贷款管理上的问题开始逐步显现。
过热和走样的委托贷款业务需要降温和规范,银监会制订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统一的监管要求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的经营行为,加强委托贷款的业务管理,从而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该办法主要的管理精神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回归业务本源,要求商业银行只承担委托管理职能,而不承担业务的信用风险;二是限制业务范围,严格限定了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同时明确了不同参与主体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三是加强业务管理,办法不但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包括会计核算、风险管理等也做出规定,明确了对委托贷款的监管要求。
中国证券报: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会有哪些影响?
连平:办法出台对上市公司可能有两个层面的影响。一方面,上市公司资金较为充沛,在委托贷款业务中一般作为资金提供方出现,而管理要求提高有利于降低整体业务风险。因此作为业务参与者,上市公司显然可以从中得益。另一方面,管理办法或多或少会对股市资金流动产生一些影响,但对单家公司影响有限,整体的市场影响力不会很大。总体来看,办法的出台对上市公司利大于弊。
中国证券报:管理办法对上市银行的业绩有怎样的影响?
连平:虽然短期内较为严格的监管要求无疑会使热火朝天的委托贷款市场降温,限制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的势头,降低相关业务收入增长速度,似乎对商业银行不利。但从中长期看,商业银行将从不断规范的委托贷款业务的发展中受益。受到监管限制的部分委托贷款融资需求并不会消失,而是会寻求更为合规、阳光的融资渠道,这有利于商业银行表内资产业务增长。随着业务管理的规范,委托贷款将会进入良性增长轨道,较为合理的业务增长仍将为商业银行提供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业务性质回归本源和风险管控要求的提高,将大大降低商业银行经营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所以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商业银行而言机遇大于挑战。
总体来看,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的业绩影响不大。由于管理办法对存量委托贷款采取不溯往原则,存量业务的收入基本不会受到影响。而从商业银行收入结构看,在占总收入20%的中间业务收入中由委托贷款产生的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因此,即使委托贷款的增量业务出现波动,也不足以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