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从深圳搭乘山东航空回温的陈女士提取行李时发现,刚买不久的名牌箱包遭到损坏,无法正常使用。虽然机场行李管理处工作人员承认,箱包为托运过程中损坏,但赔偿金额只能以公斤计算,最多不超过200元。陈女士觉得对方的解释不合理,于是向《商报维权315》栏目投诉。
消费者
名牌箱包托运时遭损托运前未做声明价值
陈女士的新秀丽箱包是半年前在市区时代广场所买,购买价格1000多元,“因为没怎么用,当天被损坏时连标签都还没撕掉”。
上周六下午,香港购物回温州的陈女士,搭乘山东航空的班机,从深圳飞抵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在行李等候区,陈女士发现,自己登机时交付托运的行李箱,拉杆箱把手断了一截,已经没办法伸缩了。
经与温州机场行李管理处交涉,陈女士得知,自己的行李托运前未做声明价值,所以“虽然机场方面承认行李的确在托运过程中发生损坏,但赔偿标准只能以公斤计算,他们最初只愿赔50元,后来又表示最多不超过200元”。
陈女士觉得,航空公司为旅客提供托运服务,应该保障旅客托运的财产安全,出现问题不能根据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逃避责任。
航空公司
未做声明价值的行李赔偿额每公斤不超过100元
山东航空公司一位官方客服介绍,托运行李前未做声明价值的,损坏后,降低价值赔偿,或者赔偿一定比例维修费用,但降低多少,维修费用占多少比例都没有明确规定。
温州机场行李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未做声明价值的国内托运行李损失、丢失都是按公斤数量赔偿,不可能以实际价值全额赔偿。
针对行李托运遗失后的赔偿,各航空公司是如何规定的呢?记者查询了国内几家大型航空公司的旅客须知,均写明国内运输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若按规定,假如一位经济舱乘客免费托运行李限额是20公斤,也就是说,航空公司方面赔偿2000元差不多就封顶了。
律师建议高价行李托运前先做声明价值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缪仁凌律师认为,很多贵重物品,如黄金首饰、名牌包、手表,本身就没有多少重量,如果只论斤赔付,旅客肯定不接受,但航空公司的赔偿标准也有其依据。法院此前有过类似判例,价值140万元的青花瓷航空托运过程中全遭打碎,因为托运前未做声明价值,结果只获得3700元的赔偿。
春运临近,选择航空出行托运行李的旅客,如何最大程度保障行李的安全?
通过一些法院判例,缪仁凌律师建议,旅客可以在托运行李时办理行李声明价值。航空公司会将行李赔偿、行李声明价值、免费行李额等与旅客利益相关的条款详细列明,乘客还可提前向所乘坐的航空公司咨询清楚。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在旅客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100元时,即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办理了声明价值的行李如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发生损坏,承运人将按照托运人的声明价值赔偿。
假如消费者提出行李的价值超过每公斤100元,旅客可事先声明他的行李为多少价值(最高不得超过8000元),然后向承运人交纳“声明价值附加费”,附加费的标准一般按旅客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最高赔偿限额部分价值的千分之五收取。这样万一遗失、损坏,航空公司就会按消费者所声明价值赔偿。
不过,目前在温州机场办理行李声明价值的旅客并不多。温州机场一位管理人员建议,若托运高价行李应该及时办理行李声明价值。
经协调,最终陈女士获赔300元。
行李声明价值
办理前提
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100元
最高限额
8000元/每人
附加费
按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最高赔偿限额部分价值的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