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职工福利如何发放,成了职工关心、单位纠结的事。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不久前发出的该《补充通知》作了相关规定。
1月21日,浙江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就以上两个文件中关于节日慰问品“少量”的标准、优秀员工的奖励标准等作出最新补充意见。温州市总工会财务部部长林曙红说,省总的《细则》对职工福利的发放有了比较全面、明确的规定,市总暂不拟定新的“温州标准”,温州各基层工会组织将会依据“浙江标准”执行。
□晚报记者陈怡/文刘浩/制图
职工奖励≤800元
《细则》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教育活动、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等竞技类活动的奖励,参照优秀公务员现行奖励标准,获得最高名次的奖励标准每人每项不得超过800元,其他名次依次做相应递减,且获奖人数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当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变动时,相关奖励标准同步调整。
林曙红说:“《细则》规定职工活动奖励最高金额800元是和现行的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一样的。这条规定的亮点是还提出了当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变动时,相关奖励标准同步调整,也就是说今后若是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上调,那么职工活动奖励最高金额也会随之上调。另外《细则》还对活动的获奖人数作出规定,来规避基层工会通过举办活动变相给职工增发福利。”
节日慰问≤“总额”的30%
《补充通知》明确了在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可发放慰问品。
发什么慰问品?《细则》上规定原则上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林曙红举例,比如端午节发咸鸭蛋和粽子,中秋节发点简装月饼等。
发几次?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慰问品,全年慰问不得超过三次。也就是说工会的节日慰问最多只能从7个节日中选3个节日给职工发放。
发多少?节日慰问品的发放总额不得超出本级工会经费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30%。这个“总额”的30%如何解读?首先要了解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范围,它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其他收入。工会按照收入安排年度预算支出总额。
不过《细则》中同时提出工会的节日慰问品必须在工会经费中列支,行政经费不得弥补,则是对“总额”的30%作进一步约束。
生日慰问≤300元
生日福利发多少?《细则》规定基层工会向会员发放生日慰问品时,应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每人每年最高标准不得超过300元。
发什么?慰问方式可以向会员发放生日蛋糕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但是不能发放生日购物卡、代金券等。
餐费补助≤每餐60元
全总的《补充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按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夜餐费,基层工会组织可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的标准按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并符合中央和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细则》中在此方面提到贯彻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有关会议、培训、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公务接待及误餐补助等事项的支出标准及报销凭据要严格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记者向市纪委了解到,目前我市的工作餐是按照2012年温州市纪委下发的《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每人每餐不得超过60元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