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新车投保保险员须拍照 |
温州财经网
2014-12-14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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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海峡都市报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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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车 投保人 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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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讯记者昨日获悉,上周六前后,省保险行业协会下发了《关于做好福建省车险业务投保影像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要求各保险公司对所有个人家用新车、个人非营业新车办理汽车险业务(除电网销外),保险业务人员在投保人签字时要用手机进行拍照记录。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此规定于上周六开始执行,本周一开始,保监局及保险行业协会开始检查,未拍照或拍照不合格的,每单处罚500元。
未拍或拍不合格者将罚500元
昨日,记者从福州多家保险公司车险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上周开始,根据省保险行业协会要求,保险公司要求车险业务员在办理新车投保业务时,在投保人面签环节签字时,要用手机拍照记录并拍摄投保人身份证原件。
该工作人员说,新规要求,在投保人签字环节,业务人员在投保人签字时用手机拍照记录并拍摄投保人身份证原件,“做到投保单‘面签+拍照’”。同时强调“面签+拍照”人必须为投保人本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均需拍照,严禁保险机构或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个人代理人作为投保人。
据了解,该新规于12月6日(上周六)开始执行,从12月8日开始,保监局及保险行业协会开展检查,查实一单未拍照或拍照不合格的,保监局每单处罚500元。
省保险行业协会:此规定还在试运行
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负责车险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此规定在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员内引发广泛关注。有工作人员说,目前,在新车投保上,其他人员代投保人签字的现象普遍,主要原因有:保险公司一般是“认车不认人”,不管签字的是车主还是其他人,只要该车的保单保费有人缴纳,保单就成立;同时,不少新车的车主均是委托4S店办理保险业务,若是落实面签,就需要车主多跑一趟或者车险业务员上门,因此有业务员自己或找人替投保人签字。此规定的实行,必然给车险业务员增加工作量。
但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此规定对于投保人来说,无疑是大好事。因为保险条款是很复杂的,在过去,因为面签环节没有保证,有些保单不是车主签字,车主也不了解投保的项目,这为日后事故理赔埋下隐患。此规定保证了投保人面签环节的真实性。
那么,除新车外,此规定是否会扩展至其他险种?对此,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回应,目前此规定还在试运行阶段,具体细节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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