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元、188元、300元、470元、474元、1000元……两张银行储蓄卡明明未离身,却被盗刷了45次2万余元。这个国庆假期一直被这事揪着心的湖北籍新温州人卢先生,昨天去报案派出所了解事情进展时无功而返。而发卡银行表示,储户银行卡被盗刷,是储户保护不当造成的,责任不在银行方。“这2万余钱不知道会不会打水漂?”卢先生非常担心。
储户:两张储蓄卡被盗刷
卢先生2年前大学毕业后来温从事销售工作。9月22日,卢先生的同学转账500元到他的一张储蓄卡,由于手头忙着其他事,直到次日晚6时多才想起。但当他用手机登录手机银行查看是否到账时,却意外发现账号竟多出了6笔交易,金额近1600元。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卢先生说,当时他意识到账号密码可能已遭不测,为防止继续被盗,就连同另一张没查看过的储蓄卡同时向银行客服进行了口头挂失。9月25日,当卢先生从银行看到打印出的交易明细单时,让他直冒冷汗,那张未曾查看过的储蓄卡被盗刷得更离谱,盗刷时间从9月20日至9月23日,每笔消费额度100多元至1000元不等,共39笔1.9万元,有南京苏宁易付宝网、快钱支付清算信息、网银在线等多个消费支付平台。随后,银行方面建议他向警方报案处理。
卢先生说,那两张被盗刷的储蓄卡都有在手机上安装了手机银行,支取也都有短信提醒。其中一张储蓄卡除了刚开通时为攒积分有使用过,此后不知什么原因一直登录不上也就没再使用;另一张储蓄卡开通了快捷支付功能,但大多用于外卖、淘宝等小额付款,像易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都没使用过,不可能会泄露信息给他人可趁之机。
既然手机已设置了短信通知,为何被盗刷40多次都没收到银行短信通知?卢先生说,在两张储蓄卡被盗刷之前他的手机曾遭雨水打湿过,不过通话、上网仍正常。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他的手机接过一个QQ被盗同学发来的文件,不知是否就此“中毒”被盗。不过卢先生认为,不管何种原因导致手机收不到短信息,摆在眼前的事实就是他卡里的钱少了2万余元,且被盗刷的交易时间都发生在夜里,即便银行有发送了短信提醒,但交易如此频繁且时间不对,已属异常现象。仅仅从这一点来讲,银行应该电话告之持卡人做提醒服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银行:持卡人自身有过失
发卡银行认为,由于事件明显具有诈骗分子作案的犯罪特征,且牵涉多方机构和个人,所以建议客户向警方报警,由警方立案侦查,银行方面将会全力配合协助警方调查。“由于银行方面无法判断出持卡人的储蓄卡是否真正遭遇盗刷,所以建议持卡人向警方报案,以警方判断为准,银行会协助警方调查。”一家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卢先生的银行卡曾绑定了支付宝的“快捷支付”功能,而他的手机极可能被之前伪QQ账号“下毒”盗走了个人的账号密码等信息,导致在不超过支付交易限额的情况下被依次取走。持卡人如果每次被盗刷的消费金额不大、交易次数也不多,因此是否属异常情况很难说,所以银行无法承担其损失。另一家银行相关人士也表示,卢先生的资金交易都没有通过该行的网银支付渠道,全部是通过第三方机构的快捷支付渠道实现,银行方没有过失,但银行方面应全力配合协助警方调查。
律师:
谁担责看警方调查结果
对于该案件,浙江知联律师事务所黄润生律师表示,此事按目前掌握的事实很难判断责任方是持卡人还是银行,要从多角度分析。如果持卡人因自己不慎将密码透露给他人,持卡人要对自己资金被盗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他人持复制卡在异地支取或消费,银行系统不能识别伪卡而造成资金被盗,银行因未尽到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而应承担相应责任。总之,判断各方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点是各方在此事件中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尽到各自的合同义务。最终结果要以警方调查事实才能作出明确评判。
王晓秋
提醒
银行人士提醒,近年来,国内各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推出快捷支付,该支付方式简单便捷,正成为许多人的网上支付选择,但一旦发生客户信息泄露则易发生资金损失的情况。而近期不少不法分子倾向于选择骗取客户身份或账户信息实施网上支付诈骗等多种办法,如利用公共场所的假冒WIFI钓鱼,或利用“中奖通知”诈骗短信或诱惑性短信等欺骗客户点击链接下载木马,导致客户手机短信被屏蔽并转发给作案人手机,作案人则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快捷支付盗取资金。
防骗风险要做到:一是“不相信”。不相信不法分子利用商品退款、特价优惠、资金冻结、代刷信用以及网络兼职等名义要求进行资金支付的诈骗信息。二是“不泄露”。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银行账户及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等私密信息,不泄露给任何人。三是“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不明链接会将用户定向到诈骗网站或已经被恶意程序感染的网站,以此盗取客户账号等私密信息。四是针对木马病毒转发短信的风险,需注意:①不要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②慎在公共WIFI上使用电子银行;③不要点击不明链接;④定期更新杀毒软件,并查杀病毒。五是切忌在其手机未清理病毒的情况下办理新卡并开通电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