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意外身亡索赔遭拒 都邦保险辩称保险卡未激活 |
| 温州财经网
2014-09-24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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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
余知都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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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保人 未激活 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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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判例
保险卡未激活照样赔
2013年6月24日,家住河南省杞县某乡的村民刘某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赵某的引荐下,购买了“生命福星高照终身寿险”和“生命福星保险卡”各一份。半个月后,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在乡间公路行驶时意外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的两个女儿拿着保单到保险公司理赔。7月29日,保险公司按“生命福星高照终身寿险”理赔给二原告各2.5万元及利息。而对“生命福星保险卡”不予理赔,称该保险卡未被激活,保险合同未生效。辩解理由为该“生命福星保险卡”外包装袋上显示,“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投保人亲自登录本公司网站激活本卡”;非交通意外保险金(含事故及残疾)的金额为5万元。
多次协调无果后,刘某的两个女儿将该保险公司起诉到法庭。9月15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由被告某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二原告保险金共计5万元。 (余知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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