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功能趋完善 创业板公司料加速分化 |
温州财经网
2014-05-1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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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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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创业板 上市公司 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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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公司并购
业内人士认为,创业板再融资办法鼓励并购,将有利于提升创业板公司的成长性,也进一步拓宽了VC/PE的退出渠道,让社会资金更多流向创新创业等领域。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兼并的,可以豁免近2年盈利要求。
自创业板设立以来,由于再融资规则的缺失,企业的外延式扩张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业内人士称,再融资将为企业带来产业链内并购的支撑,而创业板多数行业较小,成长到一定程度后只能靠并购来取得发展。另外,持续的融资功能有利于支持上市企业做大做强,是创业板走向成熟的重要前提。香港创业板市场就是因为再融资功能丧失而被众多中小企业抛弃。
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王庆认为,对于创业板公司并购的支持与当前经济转型和政策取向相契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并购支付方式。尊重企业自主决策,鼓励各类资本公平参与并购,破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实现公司产权和控制权跨地区、跨所有制顺畅转让。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还提出了“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证监会适用简易程序,但是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总额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除外。证监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决定。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宜一味贪多,募集资金计划应当与实际的需求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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