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冒充茅台酒厂领导 骗取画家24幅作品 |
温州财经网
2014-05-14 08:08
|
|
稿源:北京晨报 编辑:温州财经网 |
|
|
|
关键词:茅台酒 李先生 山水画
|
|
三名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的男子冒充茅台酒厂领导,骗取画家李先生24幅山水画作品,总价值43万余元。昨天,涉嫌诈骗罪的三男子在海淀法院受审。
2013年8月16日至17日间,邹某、杨某、雷某三人冒充贵州茅台酒厂领导和员工,来到画家李先生家,谎称要购买李先生的山水画作品,并通过发送虚假的银行到账信息,骗取李先生山水画作品24幅。经鉴定,这些画作总共价值人民币43万余元。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对于自己的罪行均供认不讳。邹某表示,以茅台酒厂的名义诈骗是雷某想出来的主意。而杨某则称,是邹某鼓动他们前往李先生家,并要求二人冒充茅台酒厂领导,“第一天他还让我们在李老师家里拍照,还说到时叫你走你就走,其他事情你不要管。”第二天,邹某又叫他们一起去,这回雷某没有去,路上,杨某和邹某购买了一个新手机号。
到了李先生家,邹某称他先与对方商量价钱,然后通过聊天引开对方的注意力,杨某则趁机把李先生的手机偷拿到卫生间,将新买的手机号码存入电话本,并将名称改为某银行客服号码,之后便通过该手机号发了虚假到账的短信给李先生。如此一来,被蒙在鼓里的李先生在收到所谓的“银行”到账短信后,便将画拱手交给他们。
对于为何选择以茅台酒厂人的身份去见李先生,雷某称,以茅台酒厂的名义买画才能见到李先生。“我分到了7幅,邹某分的最多。”雷某坦言,事后他很担心,但邹某安慰说有什么事情他一个人担着。雷某带着画去济南打算卖掉换点钱花,却并不顺利。
公诉人表示,三被告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官未当庭宣判。(记者彭小菲)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