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央企上缴红利比例最高提至25% |
| 温州财经网
2014-05-0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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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人民网 编辑:俞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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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央企 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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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6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宣布自2014年起,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并明确了企业名单。
该分类名单中,第一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今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上缴比例为税后利润的25%,第二类为石油、电力和移动通信企业,上缴比例为20%,第三类是国资委所监管的非军工和研究院型企业,上缴比例为15%,第四类是军工、研究院、文化、教育、贸促会等所属其他中央企业上缴比例为10%,最后一类是两家政策性中央企业——中储棉和中储粮,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通知》还明确,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仍按照有关经济行为的财务会计资料执行。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收益收取比例提高至10%。
央企向国家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俗称“红利”。自我国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来,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在不断提高。从2007年开始开始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至今,财政部已三次提高上缴比例,上缴企业的范围也逐步扩大。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将达到30%。
“很多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所从事的产业往往有高度的自然垄断性,利润较高,提高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有其合理性。而从近期的情况来看,国企利润维持增长状态,提高国企利率上缴比例也有空间。”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
财政部曾表示,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78.03亿元。其中企业困难职工补助支出5亿元,用于央企困难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184亿元;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社保基金支出10.42亿元。
此次央企红利上缴比例再提高,对全民来说是个好消息。财政部也表示,此次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更多的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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