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医保反欺诈新规 逃避缴费过度医疗都属欺诈 |
温州财经网
2014-04-2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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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云南网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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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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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
署名举报最高可奖1万元
举报奖励标准
此次新规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医疗保险欺诈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并明确了对署名举报人的奖励标准:
举报案件涉及金额10000元以下的,奖励500元;
举报案件涉及金额10000元至20000元以下的,奖励1000元;
举报案件涉及金额20000元至40000元以下的,奖励1500元;
举报案件涉及金额40000元以上的,按涉及金额的5%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0元。
新闻链接
欺诈行为咋处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参加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将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有欺诈行为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保险反欺诈罚没收入要及时足额缴入同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和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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