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若新股发行上市首日出现大户屡屡得手,这属于明显的异常交易
-本报见习记者乔誌东
“证券交易最基本的两大原则,一个是时间优先,另一个是价格优先,而此前券商向一些大户提供‘VIP’通道,使其交易速度要比普通散户快很多,能够在快速涨停板中屡屡秒杀成功,这是有违于时间优先原则的。”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投资与保险系副教授黄建中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这个角度来看,类似提供‘VIP’通道服务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与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也有一定的冲突。”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券商“VIP”交易通道服务因存在灰色利益链条而导致交易不公,该事件引发了市场的强烈关注。
此前,深交所召开专题座谈会,对市场关心“VIP”交易通道服务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有媒体反映称,目前,有部分证券公司向资金量大、交易频繁的客户提供“VIP”交易通道服务,即包括专用交易单元和报盘网关等技术设施,使其交易申报在极端情况下,具有一定的时间优势,如新股上市首日。
“申请专用通道,一般都是券商营业部向公司总部提出申请,再由公司总部向交易所申请。”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透露,申请获批之后,这条交易通道就归营业部使用,营业部则给几个超级大户使用,但理论上不能转租、销售或承包给个人。
该人士表示,其实下单的早晚和申报并没有直接关系。许多中小投资者以为交易单下得早,向交易所申报就早,但实际上投资者下的单子均先集中到券商,再由券商集中向交易所申报。“所以说,哪怕是前一天晚间下的单子,也要第二天一早由券商向交易所申报。如果不是在专用通道,那么申报单就会拥堵,成交的概率会很低。”
座谈会上,一些证券公司认为,“VIP”交易通道服务是证券公司满足客户资金规模、交易频率等特点,实行差异化的客户分类服务,也是满足部分客户专业化投资策略的需要。但这一过程中,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例如,差异化服务与公平性的矛盾,差异化服务相关制度的透明性问题等,需要行业共同关注研究。
“其实,造成不公的源头在于券商从自身利益出发,照顾大客户的利益,有利于其拓展业务。”黄建中表示,“这就好比是交易所给了券商几条通道,有高速公路,也有普通公路,券商自行分配,自然会给大户方便。”
黄建中认为,在新股发行上市首日,若出现大户屡屡得手,这属于明显的异常交易,应该引起交易所的注意和重视。
日前,深交所表态,将与相关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一起,深入调研,主动适应市场竞争和行业创新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努力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