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万事俱备” |
| 温州财经网
2014-02-19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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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经济日报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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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人 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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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赔付“保安全”
存款保险做的是“加法”,将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再给老百姓存款加一道安全防线
存款保险中的有限赔付颇让消费者担心:是不是以后限额内的存款能够得到保护,限额以上的存款就危险了?专家表示,消费者对此不必过于担心。
陆磊表示,99%甚至更多的人都能够被这一限额覆盖。这就意味着,在有限赔付之下,绝大部分消费者的存款都能得到100%的保护。此外,由于一个家庭的存款可以放在其不同成员名下,单个家庭事实上可获得更高的存款保障。对企业的存款,存款保险也提供保护,可以使绝大多数企业客户,尤其是小微企业得到全额保护,这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存款保险限额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国普遍上调赔付限额,强调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性。就目前来看,我国存款保险赔付限额的设定不宜过低。宗良认为,我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功能,赔付限额因而不会过低。
存款保险在实际操作和赔付中,大多采取过桥银行、收购与承接的方式,将问题银行的存款转移到一家健康银行,实际上使存款人得到100%的全额保障。此外,存款保险还可以实现及时赔付——如果一家银行周五关闭,那么下一周的周一就完成存款转移或赔付,存款人将不会经历漫长的等待。
那么,为何不采用全额赔付的模式呢?宗良认为,全额存款保险必然会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问题,只能在应对银行业重大危机时暂时性采用。从各国在国际金融危机前后的经验看,危机期间,临时的全额保险在维护金融稳定和增强公众信心方面发生了重要的积极作用,而危机过后,则应该及时退出全额保险,恢复实行有限赔付,避免长期全额赔付使得金融机构忽视风险而“越玩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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