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白酒行业前景暗淡,茅台等一线酒企不得不通过释放预收账款来“维稳”业绩,本身就是地方品牌的 皇台酒业更是自身难保。记者发现,除了惨淡的业绩外,该公司的多项财务数据也存在可疑之处,或涉嫌偷逃漏缴消费税的情况。
涉嫌偷逃税款
皇台酒业主营业务为白酒酿造及销售,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消费税又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个部分,从价计征的部分纳税金额的核定为“销售额的20%”,这直接关联着公司的营业收入,从量计征的部分纳税金额的核定为“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这直接关联着公司的产品销量。
然而,经记者测算后发现,皇台酒业很可能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消费税。
皇台酒业2013年半年报中并未详述其白酒的销售量,所以无法估测其应缴纳消费税中包含的从量计征的部分金额。但是即便不考虑从量计征的部分,以该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构成来看,白酒销售额共计3592.28万元,对应的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金额也将高达718.46万元。
与此同时,半年报披露的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期末余额为1607.41万元,相比2013年初时的1430.93万元增加了176.48万元,假设这些消费税仅涉及从价计征的部分,对应着皇台酒业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也至少有541.98万元。
但与此相对应的却是,皇台酒业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科目今年上半年的累计发生额却只有914.3万元,这其中还至少包含了187.22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以及金额至少也有数百万元的增值税,除此以外还会涉及到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零星税费支出。
这样就不难发现,体现在皇台酒业现金流量表中的、已缴纳的税费尚不足千万,怎么可能同时支撑541.98万元消费税、187.22万元企业所得税、以及金额不会少于消费税额的增值税?
事实上,通过过往两年半的数据统计不难发现,皇台酒业今年上半年应承担的税负,与2011年时全年水平的50%大体相当,但实际支出的税费金额,却还不及2011年全年的25%(见附表),如此大的税费率波动,实在是难言正常的。
惟一合理的解释,可能是皇台酒业计提并交纳的消费税、增值税金额不足,由此便涉嫌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
畸高的贷款利率
从皇台酒业的资产负债数据来看,该公司的对外借款余额始终保持了稳定,从2013年一季度末一直到三季度末,“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余额始终分别保持在7900万元和2942万元,共计1084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再无其他有息负债。
但是这些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成本非常之高,半年报中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金额高达512.37万元,对应到该公司的有息负债余额,折算出借款的年化利息率竟然高达9.45%,显著超过了正常情况下银行贷款利率。
由此可以推断,皇台酒业所支付的贷款利息金额极不正常,要么是该公司隐瞒了负债金额,也即该公司的实际有息负债比账面所体现出来的多出来不少,才产生了如此大金额的贷款利率;要么就是该公司被贷款银行认定为偿债能力不足、贷款信誉不佳,而被征以远超过基准利率的风险溢价。
不论是哪一种情形,无疑都指向皇台酒业的内在质量远不如其表面这般风光。
此外,皇台酒业的现金流量表现也存在疑点,根据2013年半年报披露,“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上半年的累计发生额就已经高达3703.75万元,然而等到三季报披露时,这一科目的前三季度累计发生额却下降到3185.45万元,这就对应着第三季度的发生额为-518.3万元。一般而言,现金流二级科目是不可能出现负数发生额的,更何况这还是发生在与原材料采购密切相关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当中,就更加不可思议了,这背后也必然存在隐情。
(证券市场红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