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政企合力推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管理政策 |
| 温州财经网
2014-12-22 14:38
|
|
| 稿源:温州网 编辑:俞健 |
|
 |
|
关键词:乐清 供电
|
|
12月4日,乐清市《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意见》正式出台,这标志着乐清市新建居民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进入新的格局,供电公司将可成为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的新“管家”。
随着乐清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住宅小区在供配电设施选址及运行管理上存在的诸多缺陷日渐凸显,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低、质量参差不齐、运行维护管理责任不清等诸多问题。为规范居民住宅小区供电管理,解决住宅小区居民生活可靠用电的长远民生问题,在省公司统一部署下,作为温州供电公司该项工作的试点单位,乐清市供电公司历经近三个月的努力沟通,积极主动联系住建局、发改(物价)局、审计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多次向市政府各级领导汇报、全力争取主要领导支持、解释政策的好处优点、力排多部门不同意见、实现与政府部门的充分沟通,最终使这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为温州区域内的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维护走出了一条可行之“路”。
据了解,根据新政策,自2014年12月4日起,乐清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新建住宅项目均需建设供配电设施,其供电容量配置标准应当不低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规定的标准。建设管理可以由新建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与供电单位商定,将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事项委托供电单位承担,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签订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合同,在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供电部门维护管理。
新政策施行后,对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主体进行明确,对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供电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居民用电更可靠”和“故障抢修更及时”这两项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要求,在不久的将来必会得到更好实现。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