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此前对险企投资非保险产业风险的关注,还是现在对保险集团非保险业务的监管加码,保监会的监管大厦正在搭建。随着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风险传递的链条也将越来越难以成形。
一纸来自中国保监会的监管文件,使保监会在保险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又向前迈出一大步。12月15日晚,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所称并表监管,是在单一法人监管的基础上,对保险集团的资本、财务以及风险进行全面和持续的监管,识别、计量、监控和评估保险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其实质是对于集团内各成员的合并监管,是对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集团体系的统一监管和风险评估。
这种源自国外、现已成为国际通行的审慎监管标准的监管方式,即将对全面监管的我国保险集团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指引》所指,“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通过确定监管范围和监管要素,明确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从全集团角度监测风险,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传递。”
监管真空
在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不少金融企业都开始努力拓展自身业务,不断向集团化方向靠拢,保险公司正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保险公司集团化步伐加快,来自保监会数据显示,目前已有10家保险集团公司,业务规模和总资产占行业近70%,在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些保险集团公司包括中国人保集团、中国人寿集团、中再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华泰保险集团、安邦保险集团、阳光保险集团等。
保险业的多元化经营日趋明显,除了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拉动,还在于保险业所处的大背景,有业内人士称,投资藩篱一一破除下的简政放权,让保险资金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改革红利中前赴后继,在地产、信托、股权、基础设施等另类领域的投资触角越伸越长。
再加上我国保险业相对证券业和银行业收益相对较低,保险业探索非保险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的动力更强。
有业内人士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保险集团的业务扩张主要集中在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非保险的金融业务领域以及房地产、养老等非金融该领域。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杨明生就曾指出,公司要加快实现从保险业务的综合经营进一步向金融综合经营推进,增加新的盈利来源,形成多元、稳定、可持续的盈利模式。
然而,业务的扩张同时带来集团化的经营风险,而且风险控制的难度也随之加大。致力于多元化发展的保险集团,成立与其积极探索的业务领域相关的子公司是重要的业务开拓方式。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类公司数量众多、分布行业广泛、法律关系复杂、内部交易频繁,一旦出现经营危机,将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声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更重要的是,尽管集团的经营风险不断加大,但不少经营领域的监管缺失,极易发生风险传递等现象,也就是说,保险集团的部分监管处在真空状态,上述业内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