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保险版“以房养老” 与银行版差别较大 |
| 温州财经网
2014-09-19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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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陆家嘴》
作者:
杨芮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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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以房养老 保险公司 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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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保险版”以房养老于7月初正式开始启动。据了解,幸福人寿已经向保监会上报了以房养老的方案,目前正在等待监管部门审批。
经过三个月的内部征求意见后,保监会6月23日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试点于7月1日起正式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落地,试点期定为两年。
但据记者多方了解,无论是保险机构还是保监会,均认为目前保险机构对于该项业务的参与积极性并不高,大多持谨慎态度。另据业内人士表示:“保险版以房养老就是面对小众群体的业务,是为了弥补养老需求中缺失的一个板块。”
而另据“以房养老”首倡者孟晓苏近日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以房养老”作为小众金融消费产品,只是诸多养老方式中的一种,并不会取代政府养老。
据记者多方了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俗称的保险版“以房养老”。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绍称,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针对有独立产权、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具体而言,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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