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就是否接受“同股不同权”咨询市场 |
温州财经网
2014-08-29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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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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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投票权 阿里巴巴 联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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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29日收市后就同股不同权问题咨询市场,并表示将根据咨询结果决定是否修订现行《上市规则》,以接纳不同投票权架构。
“同股不同权”的讨论源自去年阿里巴巴携“合伙人制度”赴港IPO,由于谈判破裂,阿里巴巴放弃了香港,远赴美国。目前阿里巴巴的IPO进程也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最快将于9月份在美国上市。根据阿里巴巴最新招股书,其市值可能高达1381亿美元。
与阿里巴巴这个巨无霸失之交臂,让香港监管层及金融界开始反思如何平衡“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与“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的问题。经过数月的博弈,港交所终于决定让市场来做决定。
港交所表示,此次主要就以下两个概念咨询市场意见:第一,不同投票权架构,即当前已在或有意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应否获准采用给予若干人士与其持股量不成比例的投票权或其他相关权利的管治架构;第二,同股同权,即当前申请人及上市公司必须确保其股份的投票权与该等股份的股本权益成“合理比例”,意指一位股东若与另一股东在同一家公司持有相同的股本权益,即不得拥有较另一股东更大的投票权。
港交所表示,根据收集所得的意见及建议,该所预期或会产生以下其中一个结果:毋须对《上市规则》作出修订,现行做法获得支持。在此情况下,联交所会刊发咨询总结,阐释相关结果的理据;支持对《上市规则》作出重大修订,以接纳不同投票权架构。在该等情况下,联交所亦会刊发咨询总结。《上市规则》的任何修订须进行第二阶段的正式咨询程序,包括有关任何建议《上市规则》修订的范围及用语等细节的咨询。
香港交易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上市规则》明确指出规则必须反映当前市场接纳的标准,因此联交所有责任定期检讨《上市规则》及在适当时咨询市场意见。《上市规则》明文禁限不同投票权架构至今已近25年,现在刊发概念文件,主要是希望提供正式平台,让市场和公众人士在具备所需信息下,就其极为关注及可能对香港甚为重要、而且已引起社会广泛评议的议题进行讨论。
戴林瀚还表示,概念文件拟以中肯、并纯以事实陈述及分析呈列相关事宜及考虑事项。联交所对此并无预设立场,期待听取各方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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