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北京分公司的通知 |
| 温州财经网
2014-08-2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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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保监会网站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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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 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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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筹建〔2014〕26号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北京分公司的请示》(北大方正人寿报〔2012〕107号)收悉。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北京分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1号)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保监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保监会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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