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在基金子公司?
除了结束股东不睦的局面,万向控股看中的还有基金子公司的平台价值。
“虽然从2012年以来保监会对比险资运用频频松绑,但还是有很多不方便,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仍不可与完全信托化的基金子公司媲美,未来创新产品尤其是私募类的产品将在基金子公司平台推进。”前述接近万向控股的人士向经济观察网记者透露。
2013年2月17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自己担任受托人,向委托人募集资金,由原来单一的买方附庸,转变为真正的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
作为受托人,保险资管公司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及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从文件规定可以看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进行保险资产管理的投资范围较小,没有出现未上市的股权、债券及其他收益权,投资标的主要是市场上成熟的金融产品。”一位保险资管公司中层人士表示,“与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相比,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到更强的政策约束和监管,客观上导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地位。”
而基金子公司则较少受到约束。
2012年9月26日,证监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模仿信托模式对基金公司的业务进行全方位拓展,而对于基金公司传统业务,该管理办法没有过多涉及。2012年10月31日,证监会配套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停规定》,允许基金公司在境内设立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相比于银行理财、券商资管、保险资管,基金子公司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具有更加宽泛的投资范围,新规允许其投资金融市场之外的非标准股权、债权、其他财产权利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而相比于信托产品,监管层对基金公司子公司的专项资管业务目前几乎没有太多的约束和限制。
证监会数据显示,截至目前,90家基金公司中共有67家成立了基金子公司,其中,60家子公司开展了专项资管业务,管理资产总额为1.38万亿元。
在前述保险资管公司中层人士看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子公司开展公募,可采取新设和收购基金公司的方式,发起设立新的基金公司,在创建基金的品牌、建立较强的市场影响力方面,需要时间的沉淀与积累。
“而收购现有的基金公司则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但也可能面临被收购公司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企业文化不匹配、团队有可能流失、基金公司原有基金品牌效应不佳、收购成本"不菲"等不利影响。”该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