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为39.6万农户农房买保险 最高可获16万元赔偿 |
| 温州财经网
2014-06-0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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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安在线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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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池州市 39.6 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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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池州市所属的三县一区全部纳入全省27个农房保险试点区县范围,探索通过政府购买商业保险进行风险管理模式,帮助广大参保农户农房提高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据悉,这是省政府首次将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纳入民生工程,池州市三县一区辖区内,坐落于乡村(社区)、一直有人居住的房屋,包括整栋房屋和单建厨房均属于保险范围。财政部门按照每户16元,省县财政4:6比例分担,池州市财政共安排15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市39.6万户山区库区农户农房购买商业保险。从2014年4月1日起,池州市农户一旦遇灾造成农房毁损,保险责任范围内农房根据受灾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最高可获得16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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