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银行之后,又一家上市城商行重金投向金融租赁。宁波银行昨日公告称,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作为唯一发起人出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
宁波银行这一大手笔的相关背景是,银监会去年底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今年3月正式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在金融租赁的准入条件、业务范围、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松绑”。在此期间,北京银行在城商行里第一家成立全资控股的北银金融租赁,注册资本20亿元;哈尔滨银行也拿到牌照。而据媒体整理,上海银行、杭州银行等多家城商行都在筹备金融租赁公司中。
城商行对金融租赁的热情背后,他们的战略考量是什么?有什么力量在推拉着他们的决策呢?
首先,从新的《管理办法》这个制度大背景来看,一家正在筹办金融租赁业务的城商行总行管理层人士告诉记者,这里头“有一个推力、有一个拉力”。
一个带来利好的作用力是,《管理办法》扩展了金融租赁的业务范围,这对不少有相关诉求的城商行形成吸引。比如,在资金运用途径上,为促进流动性与盈利性的平衡,可以增加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在业务准许上,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开办资产证券化业务等。
一个让城商行在做决策前尽调时多少有些犹豫的作用力是,由于《管理办法》在机构准入方面做了一定的放宽,将出资人制度调整为发起人制度,这势必会带动更多企业进入融资租赁领域,相当于给城商行的金融租赁带来了更多“抢食者”。“但新办法对监管的加强也使银行系金融租赁更有竞争力。”上述城商行人士说。
从租赁业市场环境来看,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有三类:内资试点租赁、外资租赁和金融租赁。目前全国金融租赁公司只有20余家,只占全盘三类企业的3.1%。但上述城商行人士分析称,由于“出身”好,商业银行在背后提供着资金、渠道、风控等多方面的支持,金融租赁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仍然十足。
一份银行内部调查数据显示,金融租赁还处于“规模扩张期”。2013年上半年末,全国租赁合同余额19000亿元,比上年底增了两成有余,其中金融租赁合同余额就有7400亿元,占比约四成。
再从城商行实际的需求出发,“有很多利好因素让城商行跃跃欲试”。上述城商行人士分析,第一个“诱惑”是对不少城商行转型方向的“综合经营”的帮助。因为租赁业务重头戏是航空、船舶、大型设备,而这些业务领域和经营模式恰恰是不少城商行传统业务中的弱项。
第二个“诱惑”是对利润来源的补充。当下银行业的传统业务进入了“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夹攻期,利差因此越来越小,而金融租赁则较能躲过这些影响,在传统业务之外给了银行一个可能的盈利空间。
第三点是风控。上述城商行人士认为,本身对风险把控较好城商行,在开展金融租赁业务上也有先天优势,尤其在新《管理办法》使监管加强的前提下。以宁波银行为例,其2013年不良贷款率0.89%,低于业内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