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拍56套全成交获贷2420万 |
| 温州财经网
2014-05-0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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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温州网—温州商报 编辑:李茜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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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产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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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浙江法院司法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工作现场培训会在温州中院召开,此举标志着温州法院的司法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工作经验将在全省加以介绍推广。
今年3月4日,温州中院与温州住建委、工商银行温州分行等三家银行正式签署司法房产拍卖协作纪要,规定温州市范围内的司法拍卖房产可办理银行贷款,从而切实解决买受人融资难题,降低买受人参与司法网拍门槛。同时将比照新建商品房买卖,率全国之先创设司法拍卖房产产权和抵押权预登记制度,有效解决银行对被执行房产拍卖成交后产权尚未转移过户,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提前向买受人发放抵押贷款存在信贷风险的顾虑,切实保障银行“零风险”、买受人“零负担”。
现场会透露,司法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制度施行一个月来成效显著,大幅提升了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成交率和溢价率,加快了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司法处置进程。施行首月共网拍56套房产,成交56套,实现成交率100%,56套房产可全部接受贷款。其中实际办理贷款的有8套,成交总额为4081万元,银行总共提供贷款2420万元,贷款额占成交总额59.3%。尽管每套房产均价已超过500万元,但最终标的物溢价率仍达到19.3%。
浙江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聂纵说,通过温州法院的探索实践,证明引入房产按揭,降低网拍门槛,有效破解了司法拍卖一次性付款的难题,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网拍工作中来,大大提高了拍卖成交率,充分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提升了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司法处置的效率。接下来,浙江全省法院将以温州经验为模板,争取在今年9月底前全面建立网拍房产银行按揭机制,使这项执行新举措为当事人带来切切实实的便利实惠。
>>>温馨提醒
司法拍卖房产本身不受房产限购政策影响,但是司法拍卖抵押贷款仍要遵守银监局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贷款规定。准备申请贷款的竞买者要提前了解司法拍卖房产办理贷款的相关规定。如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支付首付款、委托公证或与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完成审查或者发放贷款的,仍要按照拍卖成交书规定时间全额付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法律后果。(通讯员汤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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