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袁序成: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将启动“三步走”方案 |
| 温州财经网
2014-05-04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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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国金融》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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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监会 人身保险 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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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险费率改革后面临的挑战
有改革就会有风险,人身险费率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改革所面临的挑战集中于以下三方面:
新的利差损风险。费率改革政策实施后,如果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不能达到产品预定利率,就可能产生新的利差损。但根据对人身保险市场状况分析,利差损风险总体可控,主要在于:一是制度设计可有效控制利差损风险。改革方案中设置了准备金评估利率3.5%,如果定价利率过高,需要一次性计提大量的保费不足准备金。即把未来的利差损风险立即体现为当期的资本需求,并表现在偿付能力报表中。1999年以前之所以出现巨额利差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控制住评估利率,保险公司将预定利率作为评估利率,使利差损没有及时体现出来,导致风险不断累积。因此,管住了准备金评估利率和偿付能力,就管住了利差损风险。二是公司治理等约束机制可有效防范利差损风险。目前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 行情 , 问诊 )、中国人保、中国平安( 行情 , 问诊 )、中国太保( 行情 , 问诊 )等均为上市公司,投资者高度关注盈利能力和风险暴露,从而使得公司的产品定价更加理性和审慎。三是保险资金投资收益可覆盖准备金成本。过去十年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超过4.7%,完全能够覆盖3.5%的准备金成本。随着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行业投资能力将稳步提升,将为防范利差损风险提供有力支持。
存量业务的替代风险。费率改革实施后,新老保险产品的价格差别可能较大,各家公司间产品的价格差别也可能会加大,一些销售人员也可能会出于佣金的考虑鼓动客户更换保单,造成退保替代。但由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业务整体存量规模较小,影响非常有限。
恶性的价格战风险。费率市场化后,不排除个别公司片面追求市场份额,进行恶意价格竞争的可能性。但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精算技术力量的逐步加强,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市场主体正逐渐由粗放经营模式向崇尚风险管理、追求内含价值的管理模式转变。因此,风险也基本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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