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记者华晔迪、罗宇凡)央行近期被接连爆出采取包括暂停虚拟信用卡业务、二维码支付以及酝酿出台限制第三方支付额度等一系列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举措,经媒体广泛报道后,引发强烈反响,为数不少的市场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大批网友批评央行此举有“以监管之名扼杀创新”之嫌,甚至有声音质疑央行为“垄断利益”撑腰。
跳出质疑声浪,客观上看,央行采取的一系列监管举措,可以说事出有因。比如,二维码支付被暂停的背后,是一些互联网公司相关业务模式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快速推广,确实已发生多起风险事件;而虚拟信用卡则是触及监管模糊地带,有悖于监管机构对信用卡“在信贷或信用卡审批环节,对申请人进行亲访、亲签、亲核”的监管要求。
应该看到的是,央行最核心的工作是审慎监管,职责之一就是“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其对国家和公众利益负有重要且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轻易试险。
因此,当央行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判断,互联网金融规模快速增长已存风险隐患,即便这个判断有别于社会普遍认识,其也有责任义务采取措施作出反应。从目前看,相关风险并没有大范围暴露,但从监管角度考虑,脱离或者游离于现有监管框架以外的金融业态,尤其是在其规模如此快速扩张情况下,其风险不可不防。
试想,如果央行对于已觉察到的风险隐患采取“无为而治”,一旦风险爆发,国家、社会、公众利益遭受巨大损害,届时,批评和质疑恐怕就不是现在这个数量级了。所以,从这一点上看,尽管在具体做法上尚存可商讨余地,但央行的出发点值得理解,也理应获得理解。
尽管如此,当前情势的变化并不意味着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大趋势发生改变。记者认为,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不仅不会改变,而且支持力度还会加大。事实上,这些在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两会期间央行高层人士的表态中已经十分清晰,总的原则依然是支持发展,鼓励创新。但必须指出,鼓励创新发展应该有一条底线,那就是创新不能以国家和全社会冒太大的风险为代价。
互联网金融在近一两年中的发展势头大大超出市场和人们想象,客观上起到推动利率市场化、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化等积极作用,也赢得数以亿计用户垂青;同时,期间产生的各种业态超出原有监管框架范畴,对原有金融利益格局也已形成实质性冲击。这客观上要求监管者要不断增强紧迫感,紧跟市场和时代步伐,不断地、广泛地调查研究,以期对市场做出更为准确的判断,制定和完善更加切合新形势的监管框架和举措。
在仍未散去的舆论质疑声中,监管者当务之急是向社会阐述解释监管理由,做好沟通工作,消除误解。除此之外,当严肃反思:为什么涉及如此庞大用户群体消费习惯和切身利益的监管措施,没有提前以正规渠道发布,与相关业务服务提供方和广大用户沟通,征求意见,取得理解,而是以小道消息爆出、引发市场和媒体跟风四处打听追问核实这样的方式为社会所知?为什么当相关措施已引发市场和社会强烈反响甚至质疑时,监管者没有及时做出反应和解释?
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推进某项改革,或是施行某种监管政策,绝不仅仅是有良好的初衷,或是好的思路及做法即可;推进改革或相关工作必须考虑时机,平衡多方利益,争取利益攸关方的理解,凝聚最广泛的共识,获得支持,相关工作才有可能稳步推进。
我们身处的时代,公众法制和权利意识空前提升,任何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调整和措施施行,都会受到社会各界和利益攸关方的密切关注,涉及利益损害时,还可能招致强烈反弹,这都是市场经济中极其正常的现象。这也要求监管在酝酿推出新的政策措施时,应秉持对市场、对利益攸关方相比过去更加尊重的态度,尊重新事物发展规律,尊重市场选择,尊重企业和公众利益,在做好监管工作降低金融风险的同时,还要尽可能减少对本应由市场决定的利益格局造成影响。
当然,人们也可以理解的是,互联网金融创新本就是不断革新的过程,要完全做到监管跟上创新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监管应努力做到对市场形势了然于心,一旦出现些许风吹草动,能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做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