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中石子磕坏牙齿 消费者获赔1800元 |
| 温州财经网
2014-02-1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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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温州网—温州商报 编辑:陈肖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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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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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饭店吃菜吃出石头,磕坏了牙齿,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从商家处获得赔偿1800元。
春节刚过,市瓯海区梧田工商所、消保分会接到消费者张小姐投诉。原来,两天前她在梧田某饭店吃中饭,没吃几口,就听到“咯嘣”一声,牙齿一阵酸痛,吐出来一看居然是有葡萄干般大小的石子,牙齿也被磕去一大块。后来经医院检查,预计医药费3000多元,而饭店负责人只愿赔偿张小姐500元。双方因为赔偿金额问题协商不下,张小姐就向工商部门申诉。
梧田工商所、消保分会调解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调查了解,张小姐投诉情况属实,而且饭店负责人也承认菜中夹有石子是饭店的失误。在调解中,调解人员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文向饭店负责人解释宣传,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最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饭店负责人向张小姐道歉,赔偿1800元,表示今后将加强饭店卫生管理。消费者张小姐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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