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面临八大创新
目前,互联网保险仍主要以互联网渠道创新为主。尽管保险网销平台纷纷建立,但其规模、影响力都远逊于金融业其他行业。保险企业如何利用大数据实现小而美的商业模式呢?
一是模式创新。移动互联和大数据将帮助创造全新的商业模式。基于大数法则的保险产品与社交网站有着天然的联系,但与P2P信贷火热相比,P2P保险难觅踪迹。原因包括:保险关系较借贷关系复杂;保险涉及线下作业较多,技术、资金门槛相对更高;互联网保险的刚性需求有待开发;法律依据缺乏。即便如此,仍出现了互联网合作保险的模式创新。如德国的一种P2P保险模式,就具有防止骗赔、不当行为以及减少销售费用、小额索赔和管理费用等优势。
二是营销创新。如果保险企业单一拳头产品能够抢占电商、垂直搜索、比价、直销超市、信息门户(新闻、专业知识、代理人超市等)等渠道,通过事件营销获得显著效果,就可能创建一种类似于余额宝的小而美的经营模式(所谓“小”,非指单纯的业务规模,而是包括管理规模、品牌数量等)。企业应该利用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根据客户兴趣图谱、推荐算法等实现精准营销;建立以品牌产品为中心的营销策略;提高营销成本管理的效率,提升营销绩效,改变渠道结构。
三是产品与服务创新。小而美,需要将核心价值主张做到极致。从产品形态上看,借助于互联网、多媒体、大数据技术,使得产品从客户角度看更简单、更易理解、更适应需求、更合“口味”;从产品和服务内容看,可以帮助保险企业真正成为一揽子风险管理服务方案供应商,拓展风险管理的内涵和外延;从费率厘定上看,可以借助于大数据,提高风险定价、营销成本定价的科学性;从系统角度看,可以整合供应链,建立基于核心保险业务的生态系统。以车险为例,可以基于移动互联平台,建立基于汽车消费的生态圈,提供包括车辆风险管理、保养维修使用的电商平台、使用交易资讯服务等。
四是流程创新。在单证管理、投保、理赔等方面,利用大数据极大提高业务操作效率、提升客户体验。例如,对客户数据、单证及其处理流程的优化,对自动核保规则的优化,对网页流程的优化,可以减少客户的输入数据量、提高单证录入、核保的效率,提高签单率。客户报案时,电话报案者不需要依据其提供保单号,就可依据投保时的声纹识别客户;手机APP拍照报案者,可根据识别车牌号识别客户,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五是风险管理创新。根据客户或保险标的的信息,提供更好的风险管理服务。保险企业可以通过物联网更加实时、准确地获得客户的风险信息,如人的健康信息、驾驶行为信息和车辆、道路状态信息、承保设备的状态信息,为客户提供各类风险管理服务,实现风险减量管理。如通过移动设备或穿戴式设备腕带、眼镜等,监测到客户发生碰撞,主动呼出提供救援服务。也可根据客户地理位置提供灾害风险预警及防灾减灾信息。从保险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来看,可以通过大数据加强对业务风险的管理,提升反欺诈技术。譬如,通过对事故地点、事故车辆照片的数据挖掘,可以提取车险骗赔案件的特征,完善理赔流程和审核规则,不仅可以有效防范、减少风险,而且能够提高效率,改善低风险客户的理赔体验。
六是技术创新。数据挖掘(利用统计方法、信息技术进行聚类、分类、去重、模式识别、特征提取)、人工智能技术、自然语言理解(如分词技术),文本、图片、视频的识别技术,以及营销模型、风险模型的发展,都将为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创新提供不尽的动力。
七是管理创新。为了应对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时代的挑战,传统保险企业需要强化事业部制,完善人才、激励、资源配置、成本核算等机制。
八是监管创新。为了支持创新,需要监管更加灵活。譬如,允许传统上需要见面的交易行为通过视频等形式进行;允许跨区域业务;认可多样化单证形式等等。
正如余额宝的创新活动所体现的,其成功绝不仅仅在于渠道创新,而且还包含了产品、流程、技术、监管、营销等方面大量的创新活动。因此,保险创新模式,仅靠技术创新是不够的。所有的颠覆式创新与迭代创新不同,不能简单依赖于单一要素的创新,而是需要系统化创新。可以预见的是,无论是传统保险企业还是新兴互联网企业,利用移动互联和大数据技术,采用集聚战略,专注于某一保险核心产品和细分客户市场,针对传统业务的不足,围绕其业务全流程,创新商业逻辑,将有希望诞生伟大的保险产品,实现保险经营的“小而美”。(作者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灾害研究中心副总经理,著有《金融革命:财富管理的互联网竞争》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