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买保险,对温州市民来说并不陌生,也的确带来很多便捷之处。不过也有一些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因为缺乏相关金融知识在此过程中遭遇误导,并带来“存单变保单”的烦恼。
从今年4月1日起,由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银保新规”)将正式施行,新规规定:原则上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等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投保以后犹豫期从10天延长到15天,扣款会有短信提示等。业内人士表示,银保新规的实施将有力规范和约束银行网点销售保险产品行为,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起到有效保护作用。
加强对特定人群保护
市民陈女士曾有过这样的遭遇:她去银行存款,银行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保险产品并说,这款保险年利率接近8%,比定存实惠多了。在高息的诱惑下,陈女士买了5万元的保险。可是不久后,她发现收益率并不像当初银行人员承诺的那么多。当她打算退出时却被告知,提前退出是不能拿回全款的,这让她倍感郁闷。
存单变保单、产品介绍不全面、片面夸大收益率,这些都是近年来银保渠道中常被消费者和媒体所诟病的问题,其中银行销售人员误导老年人、低收入人群购买不适宜的保险产品更是频遭投诉。为了引导银保产品适销对路,银保新规特别对老年人和低收入人群的业务销售设置了门槛。
银保新规规定,对于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以及城乡低收入居民(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当地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销售人员向其销售的保险产品原则上应为保单利益确定的保险产品,且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
有专家表示,在银保产品销售过程中,对收益有着更高期望又缺乏相关金融知识的老年人往往容易成为被误导的主要对象。银保新规一方面避免了一刀切地禁止银行销售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另一方面又有效保护了风险承担能力较弱的老年人和低收入人群。
记者了解到,在新规中,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变额型等人身保险产品和财产保险公司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等。
规定保障类险种的最低占比
保险的本意是“保障”,不过现在更多人青睐兼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于是,在银保销售渠道中,销售人员总是投其所好,大打高收益牌,优先向消费者推荐理财型保险,而保障型人身险则往往成为点缀。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银保新规要求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应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新规规定,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银保新规对保障类险种保费收入提出20%的比例监管线,也就是说理财型保险销售将设80%的上限。”我市某保险公司副总经理表示,风险保障为保险业的本质,通过银保渠道加大保障型和储蓄型业务的发展,让保险回归本质,才能把消费者的真实需求释放出来。
我市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过多发展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会和银行自身理财产品产生冲突,长远来看对银行也不是好事,提高保障型保险产品比例,则有利于双方共同利益。
扣费24小时内短信提醒
存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保费,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也最容易导致纠纷。为此,银保新规首次要求保险公司在划扣首期保费24小时内,或未划扣首期保费的在承保24小时内,向投保人的手机发送提示短信。提示短信应当至少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保险期间、犹豫期起止时间(非现场出单除外)、期交保费及频次、公司统一客服电话,并请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在新规的要求下,今后保险公司将会像烟草公司一样,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明风险提示语。如分红保险风险提示语为:“您投保的是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万能保险风险提示语为:“您投保的是万能保险,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投资连结保险风险提示语:“您投保的是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有初始费用的产品还应包括:“您交纳的保险费将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计入投资账户。”
目前保险产品执行的犹豫期一般为10天。为了给银保渠道中的消费者更多时间以深入了解保险合同,新规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
商报记者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