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孩曝出租自己经历:逛了一圈没好意思收钱 |
温州财经网
2015-09-01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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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2015-08-31 10:30:30
来源: 编辑:李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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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出租 经历 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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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租友业不是法外之地,应搭建规则平台
由于法律规制的滞后性,租友这种现象从法律层面来讲,还真是个空白点。
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项斌表示,恋人、对象之间的关系首先是个身份关系,不是法律概念。恋人能不能发展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样的不稳定性和无法律约束力,有关行为规则也只是停留在道德层面,不具有法律的强制约束力。正是由于恋爱不属于法律规制的范畴,所以社会上常常出现陌生男女之间通过网络、中介等方式以有偿付费的形式,租赁异性充当临时恋人角色,助其完成应对家庭、社会生活的特定角色,双方一般都会就彼此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或者口头约定。
项斌表示,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这也就是法理上所说的民事活动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由于双方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的基础,如有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先前的约定,对方或者第三方是不能强制令其履行的,诉讼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继续履行的诉求。且人民法院极有可能会认定双方订立合同为无效,对于已经实际履行的一般也不会令其返还,特殊情况除外(如对方父母亲友,在不知实情的情况下赠予大额红包礼金等财物时)。
“以上分析是建立在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不存在欺诈、胁迫、限制人身自由、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及双方发生性交易等违法情形,否则,将会涉及到行政违法或是刑事犯罪行为。”项斌说。
项斌认为,租友行业不是法外之地,应尽早将其纳入法律的大框架之内,为其搭建规则的平台。“若任由租友行业信马由缰,毫无拘束地发展,由此衍生出包养、卖淫、二奶等社会问题就并非天方夜谭。这样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因为人的欲望需求直接支配着租友业的发展,而人的欲望显然必须得到合理管控,否则就意味着灾难后果。管控租友行为实质就是约束人类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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