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
温州财经网
2014-12-2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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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产经新闻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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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污染 责任保险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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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福建省政府出台意见要求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推动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去年我们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环境风险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应对环境风险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实现环境管理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保险机制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任务。
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有利于借助保险“大数法则”,分散企业对污染事故的赔付压力。根据环境风险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环境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应对环境风险严峻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环境管理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保险机制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任务。
运用保险工具,以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减少污染事故发生;有利于迅速应对污染事故,及时补偿、有效保护污染受害者权益;有利于借助保险“大数法则”,分散企业对污染事故的赔付压力。
按照计划,福建省将在涉重金属企业和其他重污染高风险企业中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试点。
目前,各地是先鼓励大多数企业自愿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而对风险大、污染严重的区域或行业,将实施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兼顾镍、铜、锌、银、钒、锰、钴、铊、锑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都是重金属、重污染高风险企业,这类行业企业可能都需要购买强制责任险了。
据悉,针对福建省即将实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赔付仅针对未预料的污染事故而言,企业刻意排污或不节能减排等行为同样还是要受到环保部门严惩,严重的可能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不是说企业掏了保险费就能随便排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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