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5日保监会发文标志着费率市场化的大幕正式拉启,其核心之一是在一定程度上放开预定利率的严格监管,让保险公司拥有一定的决策权。
寿险费率定价改革,主要是打开传统寿险预定利率2.5%的“天花板”。改革后寿险公司将会适度提高传统人身险预定利率,也就意味着该类险种的保险费率会降低,投保者有望购买较低价格的传统保险产品。作为极具创新精神的寿险公司, 新华保险
直面传统寿险费率定价改革,继2013年9月在上市险企中率先推出费率市场化产品“惠福宝两全保险”之后,又再次推出一款期交年金产品“惠鑫宝年金理财保险计划”。
“惠鑫宝年金理财保险计划”由“惠鑫宝年金保险”和“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两款产品组成,其中“惠鑫宝年金保险”是费率市场化后新华保险第一款银代期交年金产品,产品预定利率达到了监管年金产品的上限,产品利益一经投保即可锁定;而附加随意领年金保险(万能型)是将客户不领取的生存金将自动转入万能账户,实现闲置资金的二次增值,二者的组合利益对客户实现多种人生规划大有裨益。
“惠鑫宝年金理财保险计划”的推出是新华保险在新形势、新条件下迎接2014年的又一创新力作和开门钜献,也是新华保险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在产品开发领域的具体体现。其具体特色是(1)快见效,生效满一年后每年领取主险首年保费的12%,生存金年年给付;(2)双增值,生存金进入万能账户再次增值,收益领取两不误;(3)保安全,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稳中制胜好安心;(4)好规划,规避中长期利率波动,满足教育、养老多种人生规划。
“惠鑫宝年金理财保险计划”兼具安全性、收益性与流动性。它的安全性反映在我们用于重要人生规划的专项资金需要确保绝对安全。作为具有稳定收益的五年期期交年金产品,该保险计划保险期间分为15年和18年两种,可有效规避中长期利率波动风险。它的收益性表现为生存金年年给付、不领取的还可在附加万能账户二次增值,满期时还可再领取一笔比保费多的满期金,而它的预定利率则达到了监管年金产品的上限。它的流动性体现在如在保险期间如有急需,只需简单的手续就可办理保单贷款,且不影响保险责任的实现。
孙女士,30岁,孩子快上学了,生活富足安定。有了孩子她显然对生活有了新的理解,希望提早规划孩子的教育金,以便免除教育烦恼里的金钱烦恼。她选择每年年交3万元、5年共交费15万元,保险期间15年的本计划。
1.生存给付
合同生效满一年起至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在每个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给付主险首次交纳保险费金额的12%(30000×12%=3600元)。
2.满期给付
若孙女士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本理财保险计划终止:(1)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58820元;(2)附加险保单账户价值。
3.万能险账户:
生存保险金自动进入附加随意领万能险账户,按万能险结算利率以月复利形式进行积累。犹豫期后保单有效期内,每年可免费领取两次(剩余金额不低于100元),未领取部分仍可继续生息。
4.身故给付
若孙女士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本理财保险计划终止:(1)给付主险所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2)附加险保单账户价值。
注:本宣传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权利义务以正式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