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该缴存款准备金吗 |
| 温州财经网
2014-05-10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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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理财周刊》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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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存款准备 准备金 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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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开征存准金
存准金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为什么余额宝就得缴这个东西呢?
盛松成在文章中指出,一般来说,银行不能随时收回贷款。也就是说,银行是以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强的负债支撑期限较长、流动性较弱的资产,即“存短贷长”。如果短时间发生大规模集中提取存款,贷款不能及时收回,银行就面临流动性风险。所以银行吸收存款不能全部贷放出去,须留存一部分资金应对紧急情况下流动性需求,这部分被强制由央行进行保管的预留资金,便是存款准备金。
从制度发展的历史来看,存准金制度最初就是为了预防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但发展到后来,央行发现这一制度除了可以防范金融体系流动性风险外,还可以通过存款准备金率的上下变动来进行货币政策的调整,从而成为了一项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
盛松成表示,2013年末,包含资金信托、表外理财在内的特殊目的载体在银行的存款余额超过2009年末的3倍。仍以余额宝为例,5000多亿元的余额宝资金就有95%以上存放于银行。这部分协议存款属于同业存款,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和个人在银行的存款,没有利率上限。这部分协议存款的利率,由银行参照银行间市场利率与客户协商定价,通常远超过一般存款利率。而对于一般单位或个人存款,不仅有不超过基准利率10%的利率上限,而且要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同业存款的这种优势在流动性紧张时期尤其明显。2013年末,我国银行间7天同业拆借利率一度高达8.84%,余额宝存放银行的协议存款利率也水涨船高。其影响不容忽视,对这部分资金实施存款准备金管理必要且可行。
盛松成认为,目前我国只有保险公司存放在银行的同业存款受到了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管理,而像货币基金、信托等在内的其他许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银行的同业存款与一般的银行存款性质相同,因此理应也像保险公司一样接受存准金制度的管理。之所以以前没有要求其缴存,是因为过去中国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于银行的同业存款规模较小,对金融运行和货币政策实施影响不大。但如今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同业存款的规模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金融运行模式,且对货币政策传导及其有效性的影响越来越大。
通俗地说,如果规模如此巨大的存款没有缴纳存准金,理论上说将会使从基础货币(央行发行的货币)到派生货币(银行通过反复吸储放贷新生的货币)之间的货币乘数变得无穷大,这就会使得央行制定的货币政策效果变差甚至变得无效,从而导致央行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失灵。而一旦缴纳了一定比例的存准金,那这部分协议存款的货币乘数就受到了制约。假如准备金率为10%,那货币乘数最大只能达到1/10%=10倍。假如央行想要进一步收缩流动性,给宏观经济降温,就可以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来实现。这便是盛松成支持给协议存款添加存款准备金这一“紧箍咒”的理论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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