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调整不包括企业内退人员或下岗职工 |
温州财经网
2014-04-12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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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兰州晨报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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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下岗职工 最低工资标准 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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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自4月8日推出的“你的工资达到最低标准了吗?”新闻互动话题,吸引了众多读者参与讨论,不少读者反映:自己是原单位的内退人员或下岗职工,目前的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有差距,原单位是否应该按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工资呢?
“我办理内退已经10年多了,内退工资断断续续涨过几次,现在每个月的工资不到700元钱。”市民张先生说,“现在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像我们这样的企业内退职工的工资是不是也应该上调?”与此同时,还有多名读者打进本报新闻热线询问:自己是企业下岗职工,目前的月工资不足1000元,是否也在调整之列?
对此,兰州市人社部门给出的答复是: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只有向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才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因此企业内退人员、下岗职工、享受病假工资的人员等人群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如果这部分人群在原单位领取内退生活费,同时在其他单位供职,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并提供了正常劳动,则在新单位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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