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
| 温州财经网
2014-03-2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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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国证券网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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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使用范围 中小投资者 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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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郭玉志)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日表示,目前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方向得到了市场普遍认可,强化新股发行的过程和行为监管已经形成市场共识,市场也期待监管部门对相关情况加以完善,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对新股发行改革的相关措施进行微调。
张晓军表示,将进一步优化老股转让制度,适度放宽募集资金使用范围,强化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网下询价机构定价行为,网下机构不得少于持有1000万元市值的股票;进一步满足中小投资者认购需求,增加回拨档次,网上认购150倍的,90%回拨网上。网下配售除了进一步向社保基金倾斜外,进一步向企业年金等倾斜;强化对配售行为的监管,禁止主承销商向有关联机构配售。网下自主配售时,同类配售对象比例应当相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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