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温州分行秉承以人为本的制度建设理念,积极主动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各项权益。消费者在浙商银行温州分行办理业务、享受服务的过程中,可享受如下合法权益:
一、安全权
银行消费者的安全权是指银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各银行产品和接受银行服务时依法享有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威胁、侵害的权利,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
二、隐私权
银行消费者的隐私权是指银行消费者对其基本信息和财务信息享有不被银行非相关业务人员知悉,不被非法定机构和任何单位与个人查询或传播的权利。
三、知情权
银行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在消费中,银行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四、选择权
银行消费者的选择权是指银行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体验、爱好与判断自主选择银行作为交易对象或自主选择银行产品并决定是否与其进行交易,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合理干预的权利。
五、公平交易权
银行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是指银行消费者在银行办理业务时享有公平、平等交易的权利。
六、损害赔偿权
银行消费者的损害赔偿权又可称为求偿权或索赔权,是指银行消费者在银行消费过程中,除因自愿承担银行已提示的风险而造成的损失外,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如银行有责任的,有向银行提出请求赔偿的权利。
七、受教育权
银行消费者的受教育权可以分为两类:银行消费知识的教育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教育权。
八、受尊重权
银行消费者的受尊重权是指在银行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以及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等权利。
九、监督权
银行消费者的监督权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消费者享有对银行产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和批评的权利;其二、消费者对有关部门进行的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等工作享有监督、批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