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电变成工业电
初装费交了又交
徐先生等多位业主反映,他们入住汉口某小区前,开发商书面承诺:小区全面接入民用电网,所有住户按民用电交纳电费。合同上还注明,他们已交了天然气管道安装初装费。
可是,开发商最近却通知,从5月份开始,将按工业用电交纳电费,并且还要交天然气初装费,而同一小区的另一栋住宅楼的居民却不用掏一分钱。这让业主们很不理解,希望有关部门及时介入此事。
买的一单元
分的却是二单元
王先生反映,他和老伴在购房时,听售楼小姐说,当天开盘的是第一单元,第二单元要等到以后才开盘。他们当时看中了第一单元8楼的房子,售房小姐说:8楼已全部卖完了,推荐他买9楼的房子,并要他们赶快决定,不然9楼也没有了。
王先生和老伴就按售楼小姐的建议,交了1万元定金。
等在合同上签了字要看房时,才发现他们买的并非第一单元的9楼,而是第二单元的9楼,两套房子面积一样,但差价达7万多元。他们希望通过有关部门,要回1万元定金。
看中的敞亮商铺
最后却“狸猫换太子”
陈女士反映,去年7月,她相中后湖地区一间10号店铺,收房时才发现,给的铺面不是她看中的10号商铺,变成了第11号商铺。11号商铺门前,地面开裂下沉,还有一根电线杆。
她认为是商家将号码排错了,应该改过来,可商家却解释说,合同上是以轴线为准,10号商铺就是现在的位置。她认为商家“坑爹”,希望能讨回公道。
开发商让补差价
房产局说补冤了
钟先生反映,2009年11月,他花28.3625万元,在黄陂买了一套117.96平方米的房子。2010年收房时,开发商说房子面积扩大了4.51平方米,要补交1.1万的房屋面积差价。
今年元月,钟先生到黄陂政务大厅办房产证时,房管人员说,合同上已明示是按套计算房价,不存在补交房屋面积差价。钟先生找到售楼部,售楼人员答应退钱,但一直以各种借口拖着不退。
要么逾期交房
要么没有“两证”
陈先生反映,2010年,他通过按揭付款,在汉南买了套房子,房价38万元。开发商开始说他没有还清银行贷款不给办“两证”,后来,有部分业主还清了银行贷款,还是不能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
欧阳先生反映,他在江汉区马场角附近买了套房子,合同规定2013年8月30日前交房,但是到如今都没有交房,开始还能联系到开发商,现在连电话都打不通了,不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