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杨超:实质性启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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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5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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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金融界网站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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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国政协 政协委员 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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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原董事长杨超
2014年,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的重点包括规范大病保险经营,出台促进和规范保险养老社区发展指导意见,继续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实质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的个人税收优惠,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在国外,这种产品非常通行,可通过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对于个人而言凸显“减负”效应,退休后税负更轻;对政府而言可缓解养老财政压力,弥补养老资金缺口;同时还有利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其实,早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已经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的提案》,时至今日,仍然没有成功试点。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人寿( 行情 , 问诊 )董事长杨超在今年的两会上再次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的提案》,杨超在提案中表示,目前,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给养老保障体系造成了巨大压力。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政府基础养老金的支出也在不断扩大,地方财政负担沉重。据世界银行估计,中国养老金的隐性负债高达GDP的50%。
提案中还表示,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三大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但总体而言,还很不完善,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二、三支柱发展滞后,养老保障替代率不足。二是基础养老金收益率偏低,隐性损失不可低估,存在长期空账运行的风险。为了解决目前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快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这样,既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加快第三支柱的发展,平衡养老保障体系;又可以借助个人补充养老金账户增加退休以后的收入来源,平衡不同时期的收入水平;同时还可以使地方政府减轻部分养老金支出压力,将支出重点向那些无条件建立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低收入人群倾斜,提高针对性和最低保障水平。
因此,杨超建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保监会和有关地方政府加强协商协作,加快完善并出台最终试点方案,实质性启动相关试点工作,并加快推进配套税延政策的出台。其次,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投保职工团体寿险和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企业,应明确允许其保费支出作为营业费用在税前扣除。最终通过推进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税延政策能够刺激养老金市场的发展,为专业金融机构带来更大的业务发展空间,为资本市场发展带来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和长期稳定的投资资金,必将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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