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国内首款古建筑综合保险引关注 |
温州财经网
2014-01-2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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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新华金融 编辑:温州财经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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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古建筑 建筑物 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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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发生的一场大火,使得当地旅游经济遭受严重打击,古城3个社区335户受灾,242栋房屋受灾(含拆除),部分文物、唐卡等佛教文化艺术品被烧毁。一时间,如何对古城建筑和艺术品进行保护,如何借助保险机制加强古城的风险管控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实际上,早在2012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就为配合苏州市政府古建筑保护工作,专门开发了国内首款古建筑综合保险产品并已在苏州地区推广。据了解,该款古建筑综合保险不仅可针对已出售的,非公所有建筑物,对诸如苏州四大园林在内的世界文化遗产也列入可承保范畴,能够为其提供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等自然灾害、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盗窃造成的修复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据人保财险相关负责人介绍,与现代建筑相比,古建筑物具有投保标的界限模糊、投保价值难以确定、费率厘定复杂、理赔处理手段特殊等特点。因此,古建筑物综合保险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在界定承保范围方面,产品明确将国家及地方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或控制保护建筑,以及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民居、祠堂、义庄、会馆、牌坊等建筑物和构筑物为承保对象。二是在投保价值标准方面,产品将保险金额定为估值投保,以苏州文保所评估的最高维修费用作为保险价值,避免由于估值问题导致的道德风险。三是在费率厘定方面,产品除了考虑常规因素外,还充分考虑了建筑物年代、建筑工艺、建筑材料、建筑保护级别等因素。四是在理赔处理手段方面,需要由拥有国家合格资质的专家、机构进行修复或恢复。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将保险制度引入古建筑保护,一方面可以一定程度缓解财政修复和重建的资金压力,更重要的是,通过引入保险机制,有利于分散自然灾害风险;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用费率杠杆机制促使文物保护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这也是人保财险在文化产业领域不遗余力开拓创新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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